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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昌吉州人工防护林修复工作方案》的通知

所属地区:新疆 - 昌吉 发布日期:2024-08-30
所属地区:新疆 - 昌吉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3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
根据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安排部署,为全面加强人工防护修复工作,特制定《昌吉州人工防护林修复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附件:昌吉州人工防护林修复工作方案




自治州全面推行林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25日

附件:

昌吉州人工防护林修复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着力解决自治州人民群众关心的防护林枯死问题,保护好现有森林资源,提升防护林建设质量,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践行***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在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座谈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科学开展人工防护林修复工作,推动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的典范地州,奋力绘就大美新疆的昌吉画卷。
(二)基本原则
——坚持重点突出,循序渐进。(略)(略)、旅游风景道、(略)沿线和城镇、景区外围为重点,全面开展人工防护林枯死树木清理。按照“先近后远、先易后难”的顺序,有序开展更新造林和补植补造。
——坚持依法依规,权责一致。严格执行《森林法》、《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办理采伐手续。在林地范围内皆伐的地块,必须实施更新造林。落实“谁造林、谁所有、谁管护”,按照林木权属明确实施采伐、更新、补植、管护的责任主体。
——坚持以水定林,因地制宜。充分考虑水资源状况,根据实地灌溉水源、灌溉设施情况,确定开展更新造林和补植补造的地块。积极解决灌溉水源、完善灌溉设施,力争“应更新尽更新、应补植尽补植”。
——坚持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示范、引领和撬动作用。积极争取中央、(略)资金项目,落实州、县财政补助资金,支持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加强部门联动配合,共同推进工作落实。
(三)工作目标
以“补齐林带、改善林相”为目标,(略)(略)、旅游风景道、(略)沿线和城镇、景区外围为(略)域,全面整治防护林枯死、缺株断带现象,2024年2月8日前完成摸底普查,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枯死树木清理119.22万株、2.4679万亩;2024年12月15(略)(略)、旅游风景道、(略)沿线、城镇(略)外围,以及农田防护林、村庄绿化林带更新和补植54.5107万株、修复1.1427万亩,2025年12月15日前完成农田防护林带、村庄绿化林带更新和补植20.8489万株、修复0.3796万亩,2026年12月15日前完成农田防护林带更新和补植14.5636万株、修复0.2821万亩(详见附件2)。同时,全面落实绿化造林重点工作,针对人工防护林修复工作年度任务交叉重叠的情况,(略)(园区)务必加强工作统筹,协调配合,精准施策,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主要任务
(一)科学编制工作方案
——开展摸底普查。对人工防护林枯死状况开展摸底普查,摸清枯死树木株数、面积、灌溉水源和灌溉设施情况。建立台账,以林带为单位:(略)
——制定工作方案。(略)牵头,州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配合,(略)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二)全面清理枯死树木
——明确采伐主体。林权属于国有的,由国有林权经营单位:(略)
——依规实施采伐。采伐林地上的枯死树木应办理采伐许可证。超出采伐限(略)牵头,(略)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三)有序开展更新和补植
——选优树种苗木。坚持适地适树。实施更新造林的地块,优先选择抗旱树种或防护功能、观赏性较强的树种;实施补植补造的地块,优先选择原树种,或根据灌溉条件选择树种。原则上采用符合《新疆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DB65/T2201—2014)标准的苗木,优先消化昌吉州本地苗木存量,(略)牵头,(略)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科学实施造林。实施更新造林的地块,定植密度应符合《造林技术规程》(GB/T(略)(略)牵头,(略)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四)加强林木灌溉和管护
——保障林业用水。在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范围内,明(略)市人工林灌溉定额,(略)(略)、旅游风景道、(略)沿线和城镇、景区外围的林业用水。积极争取灌溉设施建设项目,充分利用末级渠系建设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统筹考虑农业灌溉与林业灌溉,着力实现“一套渠系、两方受益”。(州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按分工负责,州林业和草原局配合,(略)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加强林木管护。各级林长要加大人工防护林巡林巡查力度,督促管护责任单位:(略)
三、工作要求
(一)健全组织领导。以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为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相关部门、县市要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县市、乡镇协同,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重点任务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二)加大资金投入。加大项目申报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对退化林修复的补助资金,加强项目统筹,在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末端渠系建设项目中加大对林业灌溉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州财政通过“先建后补”的方式:(略)
(三)广泛动员宣传。充分利用电视、电台、(略)站、微信:(略)
(四)严格督查考核。将人工防护林修复工作纳入林长制考核,压实压紧各级林长责任,形成上级林长抓下级林长、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履行各级林长对人工防护林的监管责任,对人工防护林修复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在林长制考核中扣除相应分值,并由自治州林长在自治州全面推行林长制领导小组会议上予以通报。
附件

昌吉州人工防护林修复工作部门职责

根据《自治州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林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略)
州林业和草原局:以自治州林长制工作办公室牵头,全面抓好自治州人工防护林修复工作,负责指导和审(略)市工作方案,督促指(略)市、园区做好枯死树木清理、更新造林和补植补造,监督指(略)市、园区加强防护林灌溉和管护,及时向州党委、人民政府报告工作进展。
州农业农村局:做好农田防护林建设工作,配(略)市、园区做好农田防护林周边林带树木清理、更新造林和补植补造;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小型水利工程项目造林绿化;统筹末级渠系建设项目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略)市、园区落实土地经营权与农田防护林管护挂钩机制。
州交通运输局:配(略)(略)、旅游风景道、(略)防护林枯死树木清理、更新造林和补植补造。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指导工(略)做好绿化及养护工作,配(略)市、园区做好工矿企业、厂区内防护林枯死树木清理、更新造林和补植补造。
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配(略)市、园区做(略)内部人工防护林枯死树木清理、更新造林和补植补造。
州乡村振兴局:统筹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配(略)市做好村庄绿化林带枯死树木清理、更新造林和补植补造。
州水利局:协调林草生态用水及林草水利灌溉设施建设工作,配(略)市、园区落实林业用水指标、落实灌溉水源。
州发改委:协调推进造林绿化、森林资源保护、林草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项目,配合州直相关部门、(略)(园区)争取和落实项目。
州财政局:负责完善公共财政支持林草的政策,加强资金使用和绩效管理。
(略)(园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好工作方案编制、宣传动员、任务落(略)市级督查考核,保障林业用水,加强防护林管护,(略)市财政资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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