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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龙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安龙县烈士陵园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的公告

所属地区:贵州 - 黔西南 发布日期:2024-08-30
所属地区:贵州 - 黔西南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3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00-006
为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传承弘扬英烈精神,更好发挥烈士纪念设施褒扬烈士、教育后人的红色阵地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确定(略)烈士陵园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略)
一、确定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略)
确定(略)烈士陵园为(略)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略)
东至:令狐昌伦房屋及其自留地。
南至:(略)
西至:西抵五洞桥组土地及杨振林房屋。
北面:北抵五洞桥组土地。
二、明确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内容
现有的烈士墓、纪念碑、纪念广场、纪念亭、(略)及其他附属设施均属于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内容。今后在保护范围内修建纪念设施和其他附属设施均纳入同等保护内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略)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8日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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