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21年7月17日,
(略)
(略)
举报内容
(略)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
12
(略)荣福沙场,鑫磊新搅拌站、华电砖厂、明浩、裕正砖厂。环保检查时上述企业停产,日常私自开挖山体,毁坏林地,沙土作业时产生大量扬尘,烧砖时产生部分气味,多次投诉12369未果,待督察
(略)市时,举报人愿亲自带领现场,同时投诉人怀疑有盗采盗挖情况发生。
(略)
土壤、大气、扬尘
1.反映“私自开挖山体,盗挖盗采,毁坏林地,沙土作业时产生大量扬尘”部分属实。
(略)砂厂持有合法有效的采矿许可证,办理了草场征占用手续,经实地核实不存在私挖盗采情况。该砂
(略)覆盖,厂区内设置有喷淋管、雾炮机等进行洒水降尘。
(略)裕正墙体砖厂、
(略)华建砖厂、
(略)明昊砖厂3家企业属于砖瓦建材加工企业,均办理了草场征占用手续,生产原料主要为煤矸石、页岩。经调阅三家砖厂原料购买相关票据,煤矸石主要从
(略)五
(略)域的洗煤厂、陶土矿购买,页岩主要从乌鲁木齐
(略)金峰页岩矿购买,不存在盗挖盗采情况。
(略)拌合站各项手续齐全,所需原料从荣福沙场等周边临近沙场购买,且该拌合站
(略)生产线罐体、输送带、料仓按照环保要求进行了全封闭施工整改并安装了喷淋设施,有效抑制了扬尘。综上所述,“小红沟内企业盗挖盗采、毁坏林地、开采扬尘问题”不属实。但在对小红沟实地核实过程中,
(略)存在破损情况,
(略)未进行洒水降尘,
(略)时存在扬尘问题。
2.反映“3家砖厂烧砖时产生部分气味,多次投诉12369未果”部分属实。
自2021年4月19日至5月11日,
(略)(略)域企业投诉共7件,主要投诉内容为:(1)烟气没有处理措施,直接排放;(2)污染防治设施未运行,排放的烟气不达标;(3)企业物料露天堆放未覆盖。针对以上7次投诉,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略)分局执法人员先后于4月16日、4月20日、6月1日、6月14日、7月1日先后5次
(略)域3家砖厂进行现场检查,企业均建设有脱硫等污染防治设施并投入运行,不存在没有处理设施,厂区烟尘直排的情况,但3家砖厂均存
(略)堆放页岩、煤矸石等物料覆盖不完全和在线监测设施运行不正常的问题。执法人员于4月16日、20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
(略)域3家砖厂烟气排放开展了2次执法检测。检测报告显示,3家砖厂排放的烟气均符合《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鉴于企业未按期完成整改,州生态环境局
(略)分局要求企业于7月2日开始自行停产改造。截至7月14日现场检查时,3家企业正在停产整治中,现场无异味产生。
部分属实
一是由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略)内3家砖厂的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及时对在线设施仍有超标的问题加快整改进度;二是
(略)自然资源局组织5
(略)进行维护修补,
(略)两侧加装喷淋管线,截至7月17日,道路修补已完成,喷淋管线安装工作预计于7月18日完成。三是
(略)运输车辆管控,要求进出小红沟运输车辆一律进行篷布覆盖,避免抛洒;四是由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略)分局、
(略)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水磨沟乡等单位:
(略)
无
*
(略)
(略)
举报内容
(略)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2
13
九运街镇七道沟村
(略)废品收购站,用氧焊切割废旧汽车、硫酸罐、油罐、产生噪音,气味大,村委会承诺40天解决,至今未解决。
(略)
噪声、大气
1.“九运街镇七道沟村
(略)车辆车头进行过切割。现场未发现废旧硫酸罐、油罐。3.“村委会承诺40天解决,至今未解决”情况不属实。该钢材经销部因从事废品收购业务曾于2021年4月12日被附近村民举报。九运街镇政府于4月12日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5月22日前整改完毕。5月20日后督察时,该经销部已将国道边堆积的废旧钢材清理完毕,村民反映的问题已得到整改。
部分属实
一是
(略)),行政处罚伍万元。院内收购的1辆未处理的报废摩托车已委托昌吉州金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
(略)收缴处理。三是经核实,该宗地为集体建设用地,用地性质为生产设施用地,该经销部从事废品收购不符合村庄规划要求,九运街镇已于2021年7月15日完成了废品收购站清理工作。
无
(略)
(略)
举报内容
(略)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3
15
(略)旁,上游企业排污管破裂,
(略)供热管线,导致冬季无法正常供热,给当
(略)、政府反映,回复不归政府管。
(略)
其他
7月13日,大西渠镇政府接到
(略)人员投诉,反映
(略)(略)破裂有污水溢出。经市政排水工作人员排查,
(略)(略)(略),管网未破裂,
(略)堵塞导致污水外溢、倒灌至供热管沟中,未发现该工业
(略)(略)破裂情况。经过疏通抢修,截至7月13日19点,
(略)已疏通,管沟内的污水已抽取完毕,污水不再向供热管沟中倒灌,
(略)可正常运行,不影响冬季供暖。处理完毕后,大西渠镇分管领导即向信访人电话反馈办理结果,信访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除此例投诉外,大西渠镇政府未接到任何关于类似投诉问题,“给当
(略)、政府反映,回复不归政府管”不属实。
部分属实
针对此次污水外溢事件,
(略)住建局已
(略)(略)进行大排查,
(略)破裂、堵塞情况。下一步,住建局将加大巡视巡察力度,杜绝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无
*
4
16
(略)顶发射塔、昌
(略)灯闪烁时间同时产生噪音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略)
其他
经查,
(略)顶、
(略)的站址,
(略)2013年承建,
(略)管理,该发射塔当时建造时未有居民反对。
(略)2009年承建,
(略)管理。
(略)2018年与居民祁宏平签订了场地租赁合同,支付了租金,使用期限为2018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部分属实
执法人员现场要求移动、
(略)于7月14日下午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完成了以上两个基站的辐射和噪声监测,预计7月20日出具监测报告。若辐射、噪声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可继续运行,若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移动、
(略)立即将其停用。
无
(略)
(略)
举报内容
(略)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5
17
(略)海棠大道,因加盖西
(略)办公用房,停工6年至今未动工,停工期间围栏围起无人看管,导致绿化带草坪、树木干枯、人行道垃圾成堆,向政府反映至今未果;小广场健身器材质量差、数量少。
农
(略)
其他
经查,
(略)西
(略)办公用房建设项目于2016年10月开工建设并进行外围围挡,由于施工方资金链断裂,2018年工程被迫停工至今。期间,
(略)政养护部门无法进入
(略)域进行正常养护作业,围挡内树木枯枝、枯叶堆积,绿化带树木存在个别枯死现象,健身器材部分损坏,未及时更换修缮。
部分属实
根据上述情况,农
(略)基坑用铁质盖板遮盖。经调阅君悦海
(略)总体规划,欧洲街规划定位为商业一条街,后期若规划调整,
(略)根据规划调整情况适时增加健身器材。
无
6
18
吉木
(略)工
(略)创新面粉厂南面通荫生物白天不生产,晚上生产有刺鼻气味儿不能开窗。
吉木
(略)
大气
经查,该企业二期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2019年11月建成,2020年9月投入生产,因该企业在生产期间使用10蒸吨燃煤锅炉,未将燃煤锅炉改造为天然气锅炉,达不到验收条件,被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吉木
(略)分局责令停产。2021年3月该企业将原有燃煤锅炉更换为一台8吨燃气锅炉,开始生产。企业生产污水进入处理设施后进行循环,高温发酵后产生沼气,经收集后作为辅助燃料进入天然气锅炉进行燃烧。企业建设有1个1000立方米封闭污水沉淀池,上方留有8个排气孔,每24小时进行一次排气,排气过程中有臭味逸散。经调取监控录像显示,该企业在2021年7月13日白天进行生产,6月19日-7月5日均在夜间进行生产,信访人反映企业“白天不生产,晚上生产”情况属实。
2021年5月10日企业委托第三方开展了验收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厂界无组织硫化氢均值<0.005mg/m³,氨气监测最高值为0.07mg/m³,臭气浓度监测均值<10mg/m³,均在标准范围内。7月14日晚23时50分,
(略)进行夜查,并与下风向的新疆创新面粉厂进行了交流,现场查
(略)内无刺鼻气味,信访人反映企业“有刺鼻气味儿不能开窗”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针对企业未采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八项规定,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吉木
(略)分局已对该企业立案查处,并当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企业3日内建设废气收集设施。7月16日后督察时,企业已完成收集设施建设,将废气集中收集后引入天然气锅炉燃烧后排放。
无
*
(略)
(略)
举报内容
(略)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7
19
(略)附近存在经常性积水得不到有效清理。
(略)
噪声
经查,和谐牡丹园14号楼附近设有生活垃圾收集点,
(略)车辆定时进行生活垃圾清运,为避开人员、车流高峰期,垃圾清运车于早晨8点左右开始清运,产生噪声扰民。牡丹
(略)南门进地下车库防水层处理不当、地面绿化带浇水过程中渗透,导致防水层漏水,造成地下停车场经常性积水。
属实
(略)城市管理局立即采取调整清运方式:
(略)
无
注:1.标*的问题是督察组重点关注的问题;
2.污染类型包括水、大气、土壤、生态、重金属、垃圾、噪声、油烟、扬尘、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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