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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公室 关于开展“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作品 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发布日期:2024-08-30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征集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3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昌吉回族自治州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昌吉回族自治州司法局
昌州治办〔2017〕27号
———————————————————————————
关于转发《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
关于开展“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作品
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略)
根据《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开展“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精神,8月1日-12月31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将利用中国普法“两微一端”平台开展“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现将《通知》转发你们,请积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创作多种形式的作品,并通过多种渠道开展宣传动员,在全社会扩大活动覆盖面,增强活动的影响力。
(略)市于10月12日前将微视频作品报送至至依法治州办统一上报,(略)作品不少于2个。
联系人:(略)
昌吉州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办公室昌吉州司法局
2017年9月22日
附件:
司法部、全国普法办
关于开展“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作品
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
各省、(略),中直机关工委宣传部,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宣传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实施全国“七五”普法规划,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培育法治信仰,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做好2017年国家宪法日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决定联合举办“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与宪法
二、主办、承办、协办单位:(略)
主办单位:(略)
承办单位:(略)
协办单位:(略)
三、活动时间
征集阶段:2017年8月1日—10月15日((略)上提交日期或作品寄出日期为准)。
评审阶段:2017年10月16日—31日。
颁奖、宣传展播阶段:2017年11月1日—12月31日。
2017年12月初举办颁奖仪式。获奖作品在中国普法两微一端、全国普法新媒体矩阵、(略)(略)集中展播。
四、作品内容与形式
1.朗读类微视频:朗读我国现行宪法文本、与宪法有关书籍和文章。
2、讲述类微视频:讲述我与宪法的小故事、学习宪法的感悟体会。
3.工作展示类微视频:反映特定职业工作人员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严格依法履职情况的作品。
4.图片类:已正式发表、与学习宣传宪法相关的书画、摄影作品。
作品内容要弘扬宪法精神,传播社会主义法治正能量,微视频单个作品时长不超过3分钟,同一作者的作品报送数量不超过3件。
五、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t>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100名,颁发证书和奖金(具体数额见启事)。根据各省(区、市)司法厅(局)和各有关部门组织参加活动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颁发证书和奖牌。
六、报送要求
1.报送方式:(略)
报送一般在线上传。无法在线上传的,可以快递形式将作品寄送(略)
2.(略)址:
(略).cn/zhuanti/node_88621.htm((略)“‘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作品征集展播活动”专题页面),登陆页面可下载查询活动启事、投稿要求、报送方式:(略)
3.(略):中国普法“两微一端”将实时发布活动进程及相关情况和要求。关注“中国普法”微信:(略)
七、工作要求
这次活动是2017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系列普法宣传的重要安排,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落地落实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各行业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作为政治工作切实抓好。要把组织开展好这次活动作为本地本行业部门2017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普法宣传重要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广泛动员,确保优秀作品数量多质量高,活动扎实有序开展。各地各行业部门活动情况请及时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
司法部法制宣传司联系人:(略)
法制日报社、(略)联系人:(略)
附件:(略)
司法部全国普法办
2017年7月31日
附件:
(略)
1.中国普法微信:(略)
2.中国普法微博((略)(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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