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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鹤庆县辛屯初级中学建设项目 补遗书(1)号

所属地区:云南 - 大理 发布日期:2024-08-30
所属地区:云南 - 大理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变更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3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大理州(略)辛屯初级中学建设项目
补遗书(1)号
致:各申请人:
大理州(略):GC(略)(略))已于2024年08月27日在“(略)”上发布了资格预审公告,现对资格预审文件补遗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补遗内容
1.原电子资格预审文件中的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3.3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及审计报告(如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相应财务报告或报表)。
修改为:3.3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及审计报告(如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相应财务报告或报表)。
2.原电子资格预审文件中的第二章:第二章申请人须知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略)“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及审计报告(如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相应财务报告或报表)。
修改为:(略)“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及审计报告(如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相应财务报告或报表)。
3.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打分办法),对2.3评分因素及评分标准第2项申请人财务能力审查评分(满分15分)删除,不再作为评审标准,其他内容对分数及内容作了部分修改。
修改为:具体内容详见补遗书(1)号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打分办法)。
注:除以上内容,资格预审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
二、本次补遗距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满足3日前的要求,故不需要对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延期,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不变。
三、请各申请人以补遗书(1)号的资格预审文件为准编制申请文件。
四、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行政监督单位:(略)
监督电话:(略)

2024年0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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