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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镇人民路103-2号百货大楼(原龙门县龙华镇文化路)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发布日期:2024-08-30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3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交易信息(成交)
标的名称:(略)
(略):惠公易产龙门[2024]040号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08月12日09时30分
(略):GJB(略)报价结束时间:2024年08月26日10时30分
底价(万元):0.088竞买保证金(万元):0.35
报价幅度(万元):0.005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6日09时30分
成交时间:2024年08月26日10时40分
成交人:邓伟军成交价(万元):0.098
交易条件说明
项目交易条件特别说明


一、项目情况
公开招租物业为(略)(原(略))(详见招租一览表)。
二、项目交易条件和要求
1、竞租人:竞价方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或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竞价保证金:人民币(略)整。竞价保证金不抵作租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
3、竞得者应在每月10日前交清当月租金。
三、合同保证金:签订合同时,承租方必须向出租方缴交相当于三个月房租款的租房履约保证金。
四、严禁违法违规经营易燃、易爆等高危物品,严禁经营餐饮业和榨油等高噪音污染行业,严禁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在经营期间,甲乙双方必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乙方必须做好防火防盗等各项安全措施,如发生人员伤亡及自身财产损失的,一概由乙方负责,造成甲方房屋及设施损坏的按价赔偿。
五、交易保证金约定:
(一)(略)代收代退交易保证金。
(二)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竞得人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符合竞价资格条件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
3.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成交合同的;
4.不按交易条件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的;
5.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6.竞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特别提示:(略)原路退还竞价保证金,请勿使用微信:(略)
(略)龙华供销社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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