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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乌鲁木齐市充电基础设施及其配套建设工程项目(一期 )EPC 总承包(二标段)预审公告

所属地区:新疆 - 乌鲁木齐 发布日期:2024-08-30
所属地区:新疆 - 乌鲁木齐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变更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3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变更公告】乌鲁(略)充电基础设施及其配套建设工程项目(一期)EPC总承包(二标段)预审公告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略):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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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信息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公告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定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公示人中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
各申请人:
现对乌鲁(略)充电基础设施及其配套建设工程项目(一期)EPC总承包(二标段)资格预审公告作如下变更:
一、原公告内容:“5.申请人业绩要求:(1)施工业绩: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受电工程竣工验收单(电业局)或客户受电工程竣工检验意见表时间为准)完成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2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受电工程竣工验收单(电业局)或客户受电工程竣工检验意见表。(2)设计业绩: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或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电力工程设计业绩不得少于2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
6.工程项目总承包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二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专业);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现更正为:“5.申请人业绩要求:(1)施工业绩: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客户受电工程竣工检验意见单(电业局)或竣工验收意见表或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完成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2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客户受电工程竣工检验意见单(电业局)或竣工验收意见表或竣工验收报告。(2)设计业绩: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或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电力工程设计业绩不得少于2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
6.工程项目总承包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二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专业);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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