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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卫生健康局直属医疗单位2024年下半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通告

所属地区:云南 - 西双版纳 发布日期:2024-08-30
所属地区:云南 - 西双版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3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略)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按需设岗、按岗引进”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核测评,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略)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18个岗位32人,具体聘用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略)卫生健康局直属医疗单位:(略)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对象和范围
1.医药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
2.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人员;
3.普通招生计划医学院校医药学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2022—2024年毕业生);
4.取得中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且在临床一线工作满3年人员(不含护理人员)。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略)卫生健康局直属医疗单位:(略)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略);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2.品学兼优,作风正派,思想品德、职业道德等综合素质良好,具有发展潜力的人才。
3.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和所需专业。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报考人员年龄为18至35周岁。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确因工作需要须进一步放宽年龄条件的,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略)
6.具备报名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30日(含2024年9月30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略)
5.机关事业单位:(略)
6.现役军人;
7.西双版纳州机关事业单位:(略)
8.在校期间有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
9.与西双版纳州事业单位:(略)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略)
(四)专业目录要求
招聘岗位专业设置参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详见附件4)。
四、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9:00至9月13日18:00。
2.报名方式:(略)
3.报名联系方式:(略)
(1)(略)(略)
联络员:李老师、周老师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2)(略)(略)
联络员:邓老师
电话:(略)
邮箱:(略)
(3)(略)小街卫生院
联络员:蒋老师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4)(略)
联络员:刁老师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5)(略)卫生院
联络员:甘老师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6)(略)卫生院
联络员:刀老师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7)(略)卫生院
联络员:金老师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8)(略)大渡岗卫生院
联络员:武老师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4.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进行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略)内的专业方向),报名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请严格按以下顺序整理材料并扫描成PDF发到招聘单位:(略)
(1)《(略)卫生健康局直属医疗单位:(略)
(2)《承诺书》(附件3),A4纸打印并亲笔签名,无亲笔签名的,将不予认可所提交的报名材料;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PDF格式);
(4)报考岗位所需证书和材料(PDF格式):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2024年应届毕业生);学校教务处提供的真实学习成绩单(须由成绩管理经办人签署补考、重修情况,并签名、加盖毕业学校或教务处公章);在校期间的获奖证明;在校期间奖惩情况、任职情况证明、社会实践活动证明等经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根据个人实际提供)。
五、招聘程序
(一)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组负责,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认真进行审核,报名开始即同步组织开展资格初审,并于报名截止3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谈环节,不受岗位人数比例限制。
(二)面谈考核。主管局与用人单位:(略)
(三)资格复审。由招聘工作组负责,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提交的报名材料认真进行复核。因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或未按要求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时出现因应聘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的情形,按面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1次。
(四)考核测评。成立招聘考核组,对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测评;采用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测试等考核形式对考生的专业、综合素质进行考核测评。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测试成绩分别按百分制计算,考核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按照结构化面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结构化面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成绩在2位小数相同的情况下,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最终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所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有应聘人员自愿放弃则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1次。
招聘对象为博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和特殊人才,可不受招聘人数与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报名人数比例限制,经考核、考察和体检,符合直接引进条件的,按相关程(略)人社局核准后办理考核直聘手续。
(五)体检。体检严格按《云南省事业单位:(略)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略)。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出现因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形,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1次。
(六)考察。考察严格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略)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根据考核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符合人员经(略)卫生健康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拟聘人员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未结业的拟聘人员,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合格成绩通知单。届时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在(略)(略)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略)站转发公示链接。
(九)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所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招聘纪律
(一)考核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的监督。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依照《事业单位:(略)
(三)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事业单位:(略)
七、重要提示
(一)对违反考评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将按照《事业单位:(略)
(二)聘用人员在(略)内服务期不得低于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离职的须一次性支付违约金5万元。以上规定将在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略)
(三)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略)站、(略)(略)等媒体发布的招聘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略)
(四)诚信报考,杜绝浪费考试资源。应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含补充协议)后,要自觉遵守协议约定,如出现拟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等违约情形,招聘单位:(略)
八、其他要求
(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在试用期,用人单位:(略)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的规定,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和注册制度,未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等相关规定。聘用到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略)
九、相关说明
本通告由(略)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略)卫生健康局直属医疗单位:(略)
咨询电话:(略)卫生健康局(略)
监督电话:(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91—(略)
(略)纪委监(略)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略)

附件:附件:1.(略)卫生健康局直属医疗单位:(略)
3:承诺书.pdf
4:教育部研究生、本科及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zip
(略)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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