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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新田水厂改扩建项目设施设备采购

所属地区:重庆 - 重庆 发布日期:2024-08-30
所属地区:重庆 - 重庆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采购信息
更新时间:2024/08/3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新田水厂改扩建项目设施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已由彭水苗族土家族(略)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略)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
(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彭水发改发〔2022〕842号)批准建设,(略),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彭
水苗族土家族(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
(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略)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新田水厂改扩建项目设施设备采购进行公
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建1000m3/d超滤膜设备1座以及相关附属设施。
2.3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约146万元。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略)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新田水厂改扩建项目设施设备采购的供货(设计、制造,含备品、
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装配(含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验、现场整体组装等)、装卸、运输(含包装、保险)、安装(或指导安装)、调
试、考核、验收,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培训和其它相关伴随服务等工作内容。
2.5交货地点:(略)
2.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交货,安装完成后,10天内完成调试、验收。
2.7质保期: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设备三年质保,超滤膜十年质保。
2.8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制造商
代理商(包括经销商、(略)
(略)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略)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授权书;
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略)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
(略)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投标货物制造商应符合上述(略)项的规定。
3.2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略)项内容。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4.2投标人可在(略)(略)(略)(略)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略):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略)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略)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略)(略),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略)(略),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略)(略)(略)(略)(略))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略)(略)上发布。]
7.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子邮箱:(略)
邮编:邮编:
联系电话:(略)
传真:传真:(略)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略):账号:
2024年0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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