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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南湖新区南湖幼儿园(宏润家园园)伍年期租赁使用权拍卖(第二次)挂牌公告

所属地区:湖南 - 岳阳 发布日期:2024-08-27
所属地区:湖南 - 岳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2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assetTransferassetLease(略):岳公资产字【2024】196号
服务器当前时间:(略):23:55
距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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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RMB

我要报名
重要提示:
(略)的《竞价交易规则》、《(略)竞买方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略)
(略)
岳公资产字【2024】196号
(略)
ZCZL(略)
项目名称:(略)
(略)(略)南湖幼儿园(宏润家园园)伍年期租赁使用权拍卖(第二次)
挂牌起始日期
(略):00:00
挂牌截止日期
(略):00:00
产权类型
资产租赁
竞价方式:(略)
(略)上竞价
一、转让方承诺
我方现提出申请,(略)将我方持有的(略)(略)南湖幼儿园(宏润家园园)伍年期租赁使用权拍卖(第二次)(略)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标的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的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交易标的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略)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以我方设定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竞买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略)
(略)(略)南湖幼儿园(宏润家园园)伍年期租赁使用权ZCZL(略)01标的资产类别:房屋土地
租期:年
租金挂牌价(元):1,783,100.00
是否设置优先承租权:否
租金挂牌价备注:
是否有保留价:是
加价幅度(元):10,000.00
限时报价期(秒):300
有无免租期:
保证金金额(元):300,000.00
标的展示时间:(略)-(略)
标的展示地点:(略)
价款支付要求:(一)成交价款:拍卖成交价为伍年期租赁权租金总额。(二)租金支付:租金支付方式:(略)
坐落位置:
(略)
土地面积:
用途:
类型:
使用年限:
使用期限:
已使用期限:
三、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略):00:00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略):0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略):00:00
竞得人保证金是否原账户退回

交纳方式:(略)
银行转账
交易服务费缴纳标准
(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号)收费标准
交易服务费缴纳比例
竞买方
100%
委托方
0%
代理机构:(略)
———
竞买须知
受委托,我公司通过(略)。联系方式:(略)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略)提交报名申请,经委托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在“(略)”报名并参与竞价,否则因经营项目不符合要求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被扣除以及赔偿再行拍卖的价差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2.竞买人须具备经营幼儿园所必须的资格和能力,且已依法获得其有关机构的批准及授权。3.租赁物交付前所欠水电费、燃气费、物业费、卫生等相关费用或其它遗留问题及相关费用由委托人负责协调和解决。4.拍卖标的保留价、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包含买受人在标的交割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应缴纳的税费、基金等。5.标的成交后,由委托人按照所收取的租金金额开具财政非税收据或增值税发票。6.租赁期间,买受人使用标的资产经营发生的全部税项、政府性基金(如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工商、税务、消防、综合治理、市容环卫、城管收费等)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天然气、物业、通讯、有线电视及宽带费用等),概由买受人自行负担(均未包含在租金价格中),如买受人逾期缴纳相关费用,一切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7.买受人在租赁期间应服从委托人的管理,并按照承租条件的规定和要求从事经营活动。
其他披露内容
1.委托方对买受人经营资产签署的相关合同享有监督的权利,有权对买受人经营行为进行监督。2.买受人保证并承诺其具备签订和履行《租赁协议》所必须的资格和能力,且已依法获得其有关机构的批准及授权。3.买受人在经营过程中如需委托方配合的,委托方应当积极依法依规予以配合。4.委托方有权按《租赁协议》约定向买受人收取租赁费用。买受人不得以经营不善、资金周转困难等任何原因为由拖欠租金及其他费用,如买受人逾期支付相关费用超过20日,委托方有权在不预先通知的情况下采取停止供应水、电等措施,以督促买受人及时缴纳。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买受人逾期搬离的,委托方也有权采取停水停电、强制搬迁等措施。5.租赁期间,买受人需负责标的门前三包(卫生、绿化、秩序)。6.买受人应按双方约定及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合法使用标的资产进行经营,确保经营行为符合相关规定,并承担经营责任。7.买受人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成本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力成本、耗材物料成本、设备采购及维护成本、燃气、水电、物业、网络、通讯、保险、行政规费及税金等一切成本及税费)、对外债务、风险、责任及损失均由买受人负责承担,与委托方无关。8.供电、供水、排污的建设和正常使用,都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完成,委托方协助买受人完成供电、供水建设,但不承担相关方面的事宜和责任(注:供电、供水因临时故障停用,不属委托方责任范围,水电、排污及其它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出买受人承担)。9.买受人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侵权、产品质量、环保卫生安全、劳动用工以及债权债务、纠纷、行政处罚等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委托方无关;若因此造成委托方任何损失的,委托方均有权向买受人追偿。10.买受人不得在标的资产上设定抵押、质押、担保或其他任何权利限制,不得将标的资产进行出售、转让或赠与。买受人不得以委托方名义对外签订任何合同、法律文件。11.租赁期间,买受人可根据经营需要以买受人名义招聘人员,并依法与买受人所招聘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买受人负责其所聘人员的工资报酬、奖金、社会保险及福利、遣散、经济补偿等,并承担全部费用。租赁期限届满或《租赁协议》终止时,买受人负责妥善安置所聘人员;若因此发生任何争议,由买受人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12.租赁期间,买受人负责标的资产的维护、保管和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买受人承担标的资产的消防、环保卫生、防疫等责任,执行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并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同时接受委托方的监督检查。买受人承担标的资产经营相关的安全保障义务和责任,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因此造成委托方损失的,由买受人负责赔偿。13.为保障标的资产的使用安全,买受人应为相关资产及人员投保(含以委托方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覆盖全部风险的,足额的人身及财产保险)并承担投保费用。14.标的资产任何一部分被征收征用、拆迁或提质改造的,因此发生的一切经济补偿均归委托方所有,与买受人无关;买受人应按要求及时腾退相应资产,否则因此造成委托方损失的,买受人应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15.买受人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有设施的专用权。买受人应负责租赁物内相关设施的维护,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归还委托方。因买受人生产经营所产生的违例或违规行为或与国家法律所产生的一切纠纷由买受人负责,合同期间买受人不得私自转租他人使用。16.整理因政策教学需要,在租赁物内进行的固定资产建设,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如政策原因,标的拆除若占用地块开发利用时,买受人必需无条件无偿自行撤离搬出,买受人不得要求委托方承担任何补偿费用。17.买受人在租赁物内进行教学经营活动,必须加强安全教学管理,自觉接受教育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确保人员和财物的安全。买受人发生安全事故,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方不负任何责任。18.《租赁协议》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委托方与买受人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买受人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委托方。19.如果在租房期间,因不可抗因政府拆迁或不可抗力因素,使委托方及买受方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20.买受人应积极处理在标的资产承包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纠纷,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诉讼,并承担相应费用。21.买受人有下列任意违约情形之一的,第一次惩罚违约金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50000.00),第二次惩罚违约金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50000.00),第三次惩罚违约金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100000.00),并赔偿因此给委托方造成的实际损失;且买受人任意一次违约时委托方可单方提前解除《租赁协议》,收回《租赁协议》项下标的资产,同时要求按前述标准支付违约金。
项目描述
标的名称:(略)
承租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类型
个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企业资质
实缴注册资金范围
四、转让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略)
(略)(略)财政局
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王主任
联系电话:(略)
(略)
联系地址:(略)
(略)
五、相关附件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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