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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水平衡测试及创建节水型单位项目院内竞争性谈判延期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 - 昆明 发布日期:2024-09-01
所属地区:云南 - 昆明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9/0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发布时间:(略)
(略)水平衡测试及创建节水型单位:(略)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章服务要求
第三章谈判须知
第四章评审程序及成交办法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略)水平衡测试及创建节水型单位:(略)
((略):SSYHQ(略))
1.项目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管理办法》(略)采购相关规定,(略)水平衡测试及创建节水型单位:(略)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略)
2.2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招标范围:
(略)按照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完成水平衡测试,取得水平衡测试合格证;编制《(略)漏水检测报告》。
(略)按照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完成节水型单位:(略)
2.3服务地点:(略)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立一个标段。
2.5本项目计划金额为:65000.00万元。
2.6采购人:(略)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3.2信誉要求:投标人2021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略)场行为(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本项目文件递交(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代理:(略)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略)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略)站(网址:https://(略)(略)事务在通知公告上找到《(略)水平衡测试及创建节水型单位:(略)
报名资料:①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扫描件、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④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待报名情况后另行通知。
6.2递交谈判文件地址:(略)
6.3投标人自行递交谈判文件到递交谈判文件地址:(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略)站》发布。招标人:(略)
8.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第二章服务要求
一、水平衡测试包含以下服务内容:以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为基础,投标人对招标人:(略)
二、创建节水型单位:(略)
三、水平衡测试及节水型单位:(略)
四、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90天内完成所有服务需求。
五、质量要求: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相关行业标准,满足招标人:(略)
第三章谈判须知
一、总则
1.适用法律、法规
1.1.本次竞争性谈判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略)
2.资金
2.1.(略)自筹资金,计划用于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
3.释义
3.1.采购人:(略)
3.2.供应商:是指按竞争性谈判公告在线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谈判的供应商。
3.3.成交供应商:指依法确定成交资格并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3.4.竞争性谈判文件:(略)水平衡测试及创建节水型单位:(略)
3.5.服务:系指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水平衡测试,取得水平衡测试合格证;编制《(略)漏水检测报告》和创建节水型单位:(略)
3.6.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提供近二年应至少5项类似项目业绩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7)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4.2信誉要求:投标人2021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略)场行为(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本项目文件递交(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代理:(略)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授权委托
5.1.参加谈判会议的供应商是法人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参加谈判会议的供应商是授权代理人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未带上述证明及证件或证件无效的,其谈判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不接收其谈判响应文件。
6.谈判费用
6.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采购人:(略)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7.竞争性谈判文件组成
7.1.竞争性谈判文件共分六章,其内容如下: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章服务要求
第三章谈判须知
第四章评审程序及成交办法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7.2.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7.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谈判响应文件。任何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谈判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
8.1.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略)
8.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略)
三、谈判响应文件
9.编制原则
9.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9.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10.编制要求
10.1.谈判响应文件应按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以A4版面统一编制。
10.2.对于有特定格式要求的,不允许改动其内容,否则,其谈判无效。
10.3.谈判响应文件的制作,应使用简体中文。
10.4.谈判响应文件在加盖供应商公章时,不得使用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公司部门章或分支机构章、授权(谈判)专用章等代替;否则,谈判响应文件按无效谈判处理。
10.5.谈判响应文件应该用计算机打印,并插入目录加注页码,用不可拆卸的胶状方式:(略)
10.6.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须由供应商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后方为有效。
11.谈判报价
11.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服务需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进行报价。
11.2.供应商应按谈判报价一览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服务的总价。谈判总价中不得包含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谈判时不予核减。谈判总价中也不得缺漏竞争性谈判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在谈判时将其视为无效谈判。
12.3.供应商对服务需求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在谈判时将其视为无效谈判。
12.4.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谈判,在谈判过程中将其视为无效谈判。
13.备选方案
13.1.本采购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谈判。
14.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14.1.供应商应提交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5.谈判服务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5.1.供应商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服务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6.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不涉及谈判保证金
17.谈判有效期
17.1.谈判有效期为60天,在此期间谈判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人:(略)
17.2.特殊情况需延长谈判有效期的,采购人:(略)
18.谈判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盖章
18.1.供应商应提交一式两份谈判响应文件(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每份谈判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2.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须签字、盖章的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或盖章。
四、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9.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
19.1.供应商应将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密封在一个文件袋内。
19.2.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报价一览表”外层包装须按以下要求标记:
(1)供应商(盖公章)的全称;
(2)谈判项目名称:(略)
(3)在骑缝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20.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供应商必须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略)
五、谈判、评审与成交
21.谈判
21.1.采购人:(略)
21.2.谈判时,应当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确认。
22.谈判小组
22.1.竞争性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略)
22.2.谈判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3.评审
23.1.谈判小组按照“评审程序及成交办法”规定的评审标准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4.无效谈判的情形
24.1.不具备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24.2.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4.3.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是虚假的;
24.4.谈判响应文件出现重大负偏离的;
24.5.谈判有效期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
24.6.同一个项目或同一种货物提供了两种及以上备选方案或报价的;
24.7.谈判响应文件内容不齐全或者谈判响应文件份数不够的;
24.8.谈判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略)
24.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5.成交
25.1.谈判小组根据评审程序及成交办法,采购人:(略)
25.2.采购人:(略)
六、质疑
26.供应商质疑
26.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略)
26.2.供应商若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下列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略)
(1)关于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质疑,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出。
(2)关于采购过程的质疑,应在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出。
(3)关于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在成交结果信息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提出。
26.3.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提供质疑书原件。采购人:(略)
26.4.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略)
(2)质疑事项;
(3)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4)相关请求及主张。
26.5.质疑书应当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略)
26.6.采购人:(略)
26.7.供应商对采购人:(略)
七、签订合同
27.招标代理:(略)

28.成交通知书
28.1.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略)
28.2.成交通知书是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依据,是合同必不可少的一个组成部分。
29.签订合同
29.1.采购人:(略)
29.2.采购人:(略)
29.3.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略)
29.4.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略)
30.分包履行合同
30.1.经采购人:(略)
30.2.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略)
3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合同标的的追加
31.1.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略)
32.废标条款
3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略)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略)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33.采购任务取消
32.1.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略)
32.其他
32.1.(略)上发布的竞争性谈判公告、更正公告等有差异的部分,以网上发布的为准。
第四章评审程序及成交办法
一、总则
1.评审
1.1.评审由依法组成的谈判小组负责。
2.成交办法
2.1.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二、评审程序
3.谈判响应文件初审
3.1.初步评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资格性检查。根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谈判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从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谈判小组决定谈判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谈判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3)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谈判成为实质上响应的谈判。
4.澄清有关问题
4.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4.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3.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5.最后报价
5.1.只有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才能进入最后报价环节。
5.2.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5.3.若采购人:(略)
5.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或后一轮报价)不允许高于谈判响应文件报价(或前一轮报价),否则,谈判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并不再给予报价补救机会。
5.5.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5.6.谈判报价低于成本价的,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将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恶意竞标。
6.成交供应商数量
6.1.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名。
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7.1.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
7.2.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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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主要条款.docx
第六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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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格式.docx
2024年9月1日
来源:后勤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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