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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殡仪馆灵堂环保祭品焚烧炉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 - 襄阳 发布日期:2024-09-01
所属地区:湖北 - 襄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9/0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殡仪馆灵堂环保祭品焚烧炉采购项目竞争性商公告
(略):HBRL-202408-HW016)
项目所(略):湖北省,(略)
一、招标条件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50万元,招标人:(略)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第三章“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略)殡仪馆灵堂环保祭品焚烧炉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略)殡仪馆灵堂环保祭品焚烧炉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略)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鄂财采发[2020]5号)的要求,有需求的中小微企业成交后可以自愿选择相关金融机构,凭政府采购合同进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资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刚成立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声明函);
(6)信誉要求:未被列入“(略)”(http://(略).
c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略).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略)”((略).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并需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略)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获取:(略)
获取:(略)
公章,格式见公告附件),否则其报名将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3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3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略)
七、其他
1.(略):HBRL-202408-HW016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50万元;
5.最高限价:50万元(报价超过该预算为无效报价);
6.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7.供货地点:(略)
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9.合同履行期限:配合新建灵堂建设周期,保证安全施工安装完成,具体按采购人:(略)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1.本项目(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址:(略)

联系人:(略)
电子邮件:(略)@163.com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话:(略)

电子邮件:(略)@163.com
招标人:(略)
35517
招标人:(略)
有询
(签名)章)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略)(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略))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略)
1(标的名称:(略)
万元,资产总额为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略)
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略)
项目名称:(略)
备注
姓名电子邮箱:(略)
文件领取登记表
联系电话:(略)
本人已获悉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如由于本人所代表的企业未能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责任由本人(公司)承担。
我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材料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领取人:
报名时间: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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