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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发布日期:2024-09-01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采购信息
更新时间:2024/09/0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电子卖场
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略)职业技术学院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略)
一、项目信息(一)项目名称:(略)
(二)(略):DDYJ-(略)
(三)预算金额:120,000.00
(四)采购需求:
(略)服务描述需求描述数量控制单价(元)计量单位:(略)
1人员要求:3服务开始时间:2024年9月(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事项:1.为学校管理、办学等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2.解答法律咨询,提供与学校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依法提供建议,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书;3.起草、审查、修改学校合同等法律文书;4.审查、修改学校章程、内部规章制度;5.为学校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法律建议;6.根据学校需要,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审查提供法律意见;7.提供教育决策论证,对学校的重大决策进行合法性、可行性、风险预测及对策审查,并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意见;8.应要求为学校“新双高”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意见或法律文件;协助学校进一步依法、规范推进有关法律方面工作,如审查有关法律文件、应要求提出合理的法律意见;9.接受学校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学校涉及的非诉、调解活动;10.应学校要求,就学校可能或者已经发生的各类纠纷或投诉,进行法律分析论证,提供法律支持和法律意见,出具法律意见书等,并参与调解决;11.经学校授权委托,签署、送达或接收法律文书;12.应学校要求每年对学校师生组织两次以上为期半天的法律专题讲座或培训,协助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13.就学校深化体制改革、完善单位:(略)
(略)需求内容
1(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核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二)在(略)内有经营场所;(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四)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略)((略).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六)供应商执业时间5年以上;熟悉高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除具备律师应当具备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执业技能外,还应当熟悉教育类、高校管理及职业教育等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近5年有为5所以上高校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工作经验或处理过与高校有关的法律纠纷和案件。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9月01日
(六)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略)
二、需求信息服务内容:(略)职业技术学院2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略)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略)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略)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略)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略)
五、项目联系方式:(略)
采购单位:(略)
2024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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