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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拟审批公示(2024.5.8-5.13书)吉木萨尔县泉子街镇吾塘沟引调水项目

所属地区:新疆 - 昌吉 发布日期:2024-09-01
所属地区:新疆 - 昌吉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审批项目
更新时间:2024/09/0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5月8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8日--2024年5月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
通讯地址:(略)
邮编:831100
(略)
项目名称:(略)
建设地点:(略)
建设单位:(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吉木(略)引调水项目
吉木(略)泉子街太平干渠及原渠首闸,北距泉子街镇约8.0km。
吉木(略)水利局
(略)
项目总投资64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5万元,占总投资的0.65%。(略)占地
面积约为(略)m2。建设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部分组成:(1)拆除原渠首闸,原址重建1座吾塘沟渠首闸;(2)新建蓄水池一座及其配套建筑物;(3)新建溢流堰3座;
(4)对10.844km太平干渠进行防渗改造,并对渠系建筑物进行配套改造,配套渠系主要建筑物共有30座,其中:改建节制分水闸2座,新建分水闸1座,跌水15座,过洪渡槽11座,新建沉砂池1座。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明确施工用地范围,在施工便道设置边限界,严禁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略)域,禁止乱碾乱轧,减少扰动面积,分层开挖分层回填,减少地表开挖裸露时间,避开雨季及大风天气施工,及时进行迹地恢复,减少水土流失。临时土方采取四周拦挡、上铺下盖等挡护及苫盖措施妥善堆放。(略)周边施工方案、临时用地布设,应在开工前征求相关管理部门意见,确需占用的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依法履行占用手续和采取补偿措施,在环境(略)内不得设置料场,严禁随意丢弃污染物,严禁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对项目(略)域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迹地进行清理平整,对植被和农田地貌进行恢复。项目运营期渠道输水为吾塘(略)提供灌溉用水,本项目改造不新增引水量,改造后渠首引水量设计水平年可减少,实(略)水供需平衡。项目渠首段位于车师古道国家森林公园一般(略),禁止在森林公园内设取、弃土场。
(二)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施工期间大气环境污染物是渠道和渠系构筑物清基、拆旧、土石方开挖回填以及敷设垫层、安装预制件过程中产生的施工扬尘,混凝土拌和站、钢木加工厂生产混凝土和钢材木材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柴油发电机工作时产生的燃烧废气以及运送施工材料和设施的车辆、施工机械运行时排产生的燃油废气。渠道清基、拆旧、基础面夯实、土石方开挖、敷设垫层、土石方回填、靠近吾塘沟河、(略)施工段土石方和建筑材料(略)等易产尘施工活动采用水车定期进行洒水降尘,渠道两侧堆放的临时开挖土石(略)域分段施工时及时回填。土石方和建筑材料堆放过程中采用防尘篷布覆盖,运输混凝土、建筑垃圾及弃土的车辆实行封闭运输。施工期间加强车辆和机械的维护管理。混凝土骨料砂石定期进行洒水润湿,在封闭仓库堆放;搅(略)域封闭,定期洒水降尘;封闭水泥筒仓上料产生的粉尘采用仓顶自带袋式除尘器除尘后无组织排放,木材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各厂房15m排气筒排放。临时(略)有组织排放粉尘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中相关要求(15m排气筒排放速率3.5kg/h,排放浓度120mg/m3),无组织排放粉尘预计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中相关要求。
(三)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和项目部人员的日常生活污水和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渠尾段位于二工镇供水地表水水源地准(略),施工人员施工和项目部生活污水排放就近使用工程沿线所在村庄内的排水设施;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排入各临时(略)内不小于0.9m3的防渗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各机械设备及车辆冲洗。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新增管理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其排放依托渠首东北侧原有管理用房排水设施,经厕所排入化粪池后定期拉运至当地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隔声、基础减震、消声等措施,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要求。运行时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中的2类标准。
(五)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项目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略)产生的剩余弃土、建筑垃圾、钢木加工废料、砼生产添加剂包装物。临时土石方于渠道沿线就近堆放,后期用于回填;施工后弃土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弃渣场。施工中产生的钢木加工废料同建筑垃圾定期拉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砼生产添加剂包装物等和生活垃圾一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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