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轨道交通1-5号线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消防设备设施采购项目(重)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南宁轨道交通1-5号线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消防设备设施采购项目(重)
(略),比选项目资金来源为运营资金。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略):
(略)6(重)
项目名称:
(略)
上限控制价:本项目不含税上限控制价为人民币299000.00元。
工期:120天,如遇特殊情况或极端天气则工期顺延,其中现场踏勘及出具施工方案用时15天,材料进场及验收10天,技术交底及现场施工85天,设备调试及验收1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工令发布时间为准。
项目地点:
(略)
比选范围: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略)名义参与比选申请,
(略)授权参与的证明。)
3.2比选申请人自2019年1月1日(备注:近5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承接过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万元的消防设施安装项目。
3.3比选申请人应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4比选申请人需配置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负责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管控,项目负责人至少需持有消防工程师证,专职安全员至少持有安全员证,且近5年未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受到行政处罚。
3.5比选申请人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1)被处于责令停业.;(2)比选申请资格被广西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取消;(3)财产处于被接管、破产状态;(4)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选)、严重违约或质量责任事故的情况。
3.6单位:
(略)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略)
本项目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略)
5.比选文件的获取:
(略)
5.1比选文件获取:
(略)
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
(略)上下载。
(略)址:
(略)官网(
(略))、中国e车网(
(略))。
注:比选申请人如未完整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比选文件补充通知(补遗)、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比选申请的,其责任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6.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和地点:
(略)
6.1比选申请文件须密封后于2024年9月10日9时00分-9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递交地点:
(略)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略)
6.3请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法人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比选申请文件必须由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递交,否则比选人可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官网(
(略))、中国e车网(
(略))发布。
8.纪律监督部门及电话:
(略)纪检监察室
(略)。
9.联系方式:
(略)
比选人:
(略)
地址:
(略)
邮编:530022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略)
传真:
电子邮件:
附件2:比选文件(南宁轨道交通1-5号线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消防设备设施采购项目)(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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