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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沪03破206号上海光明饲料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无质押应收帐款(18项)合并拍卖

所属地区:上海 - 上海 发布日期:2024-09-02
所属地区:上海 - 上海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0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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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破产财产无质押应收帐款(18项)(略)破产财产无质押应收帐款(18项)合并拍卖公开时间:49分钟前公开人:(略)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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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管理人(下称“管理人”)将于2024年9月4日10时至2024年9月5日10时止(延时除外)(略)(处置单位:(略)
标的物介绍

拍品概况
(略)破产财产-无质押应收账款(共18项),按现状合并拍卖。
(略)
名称:(略)
未履行金额/元
违约金
科目
1
1、(略)
8,484,144.05
/
无质押应收账款
2
2、(略)
3,786,507.82
/
无质押应收账款
3
3、陈友乐
1,281,560.96
/
无质押应收账款
4
4、李清白
1,115,122.67
/
无质押应收账款
5
5、郁步祥
464,200.00
/
无质押应收账款
6
6、王礼文
2,600.00
/
无质押应收账款
7
7、(略)
7,786.11
/
无质押应收账款
8
8、(略)
8,314,457.02
/
无质押应收账款
9
9/10、江苏省沿海开发(东台)(略)
6,791,100.00
/
无质押应收账款
10
36,800.00
/
无质押应收账款
11
11、法院扣款(冻结控制下扣款)
526,977.22
/
无质押应收账款
12
12、(略)
20,000.00
/
无质押应收账款
13
13、李群
8,832.50
/
无质押应收账款
14
14、唐仲
5,796.40
/
无质押应收账款
15
15、尹倩
5,742.24
/
无质押应收账款
16
16、(略)海丰农(略)管理委员会
4,000.00
/
无质押应收账款
17
17、(略)
7,944,666.65
1.(略).(略)公布的(略)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2.保全申请费(略)
无质押应收账款
18
18、黄志伟、(略)宏华特种水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曹晓华
57,793.83
1.逾期付款违约金(以77,602元为基数,自2018年1月1日起算至实际清偿日止,按日万之六计算);2.律师费损失5,000元;3.公告费560元。
无质押应收账款

合计
38,858,087.47
1,844,601.19
40,702,688.66

关于拍卖标的的相关情况说明
①序号1(略):(2021)苏0981民初5607号、(2022)苏09民终5428号。
②序号3(略):(2020)苏0982民初1148号。
③序号4(略):(2020)苏0982民初1128号。
④序号6(略):(2022)苏0982民初376号、(2022)苏09民终2621号。
⑤序号8根据2019年10月17日江苏省沿海开发(东台)(略)(以下简称:(略))、债务人、(略)(略))四方签订的执行和解协议(基于(略)”,(略)16,414,457.02元及相应的利息):(1)(略)货款本金16,414,457.02元,利息3,019,689.11元及律师、财产保全等费用253,409.00元,共计19,687,555.13元。(2)上述费用,债务人支付货款11,373,098.11元,(略)支付8,314,457.02元。经抽查入账凭证,上述19,687,555.13元款项均由债务人于2019年10月支付完毕。

⑥序号9应收江苏省沿海开发(东台)(略)6,791,100.00元,具体支付情况如下:
发生日期
内容
账面金额
(略)
支付2018年度条北鱼塘承包费
2,196,560.00
(略)
支付条南2-4区养殖池塘招标保证金
6,000,000.00
2018-3
退招标保证金
-461,220.00
2019-2
收到陶辉2017年条南塘租费
-50,000.00
2019-12
3区11号、13号、17号未转包的鱼塘转销售费用
-894,240.00

⑦序号10条南3区17号塘保证金。
⑧序号12投标保证金。
⑨序号13、14、15代收代缴五险一金。
⑩序号16职工宿舍押金。
?序号17(2022)苏0982民初2513号(2023)苏09民终904号。
?序号18(2019)沪0117民初15258号;(2020)沪0117执4980号
,执行情况如下:
1.执行日期:2020年6月30日;2.被执行人:曹晓华、(略)宏华特种水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黄志伟;3.执行标的:83,162.00元;4.终本日期:2020年9月16日。
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标的为应收款,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因出卖人已进入破产程序,上述拍卖标的的18项无质押应收款系根据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中“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整理而来,且部分应收款的债务人拒绝与出卖人管理人进行对账。如存在可能导致上述拍卖标的中的应收款存有争议、债权不成立、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部分应收款账龄较长,即使债权依法成立,但存在因超过诉讼时效等抗辩事由而导致法律救济上无法胜诉的风险。
·与应收款相关的债务人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其出资人、董监高存在死亡、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其他已经和/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应收款债权存在争议、债权不成立、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2.上述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竞买人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相应风险。管理人和拍辅单位:(略)
3.管理人和拍辅单位:(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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