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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北人民医院506病区NICU病房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扬州 发布日期:2024-09-02
所属地区:江苏 - 扬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资格预审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0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506病区NICU病房改造项目采购公告2024-09-(略)项目概况
(略)506病区NICU病房改造项目JSZC-321000-SWGC-C(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略)(略)”、“(略)”和“(略)”获取:(略)
一、(略):JSZC-321000-SWGC-C(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398.7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59.52万元,响应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120个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联合体协议(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此项)
9.磋商响应函【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10.法人授权书【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参加磋商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注:如供应商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工程专业承包(结构补强)资质】;(原件扫描上传)
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上传)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略)
4.拟派项目经理:(略)
三、获取:(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30(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时间:(略):30(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名。
1.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且均满足申请人资格要求;
1.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磋商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中必须明确联合体主办单位:(略)
1.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
3.本次采购采用“(略)(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成交)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略)
4.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略)
5.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将与供应商就磋商(谈判)文件进行线上磋商(谈判),请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谷歌浏览器进入不见面大厅,并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略)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磋商(谈判)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
6.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略)
7.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8.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略)(略)”、“(略)”和“(略)”发布的信息。
9.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响应。
10.各供应商自行进行现场勘察。各供应商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查勘,须充分了解本项目具体工作内容,在随后的采购活动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因勘察不到位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并自行承担因了解不充分而影响报价准确性的风险。
11、(略)崩溃等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开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将延迟开评标,具体开评标时间另行通知。
12.为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略)“政采贷”专栏。
13.本项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本项目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14.供应商对于所投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单位:(略)
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单位:(略)
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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