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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拟审批公示 (2024.5.27-5.31书)新疆嘉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废弃动植物油脂等资源循环再利用项目

所属地区:新疆 - 昌吉 发布日期:2024-09-02
所属地区:新疆 - 昌吉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审批项目
更新时间:2024/09/0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5月27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7日--5月3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
通讯地址:(略)
邮编:831100
(略)
项目名称:(略)
建设地点:(略)
建设单位:(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废弃动植物油脂等资源循环再利用项目
新疆维吾尔(略)西区内
(略)
(略)
建设内容:拟建生物有机肥生产线1条、水溶肥生产线1条、生物燃料生产线1条及饲料油、磷脂油加工生产线1条,新建封闭式钢结构厂房2座,其中:有机肥、水溶肥加工车间总面积为3000m2。油脂加工车间总面积为2000m2,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运营期动植物油脂回收生产线产生的熔炼废气及动植物油精炼恶臭、罐区产生的储罐呼吸废气及生物燃料生产线产生的恶臭、加热废气共用一套环保设备,经管道收集后采用“净电除油+二级碱液喷淋塔+除湿+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油脂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略))表2限值,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表2中二级限值,有组织NH3、H2S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2中排放限值;生物燃料生产线产生的投料、破碎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入DA001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表2中二级限值;水溶肥生产线产生的投料废气及呼吸口废气、生物有机肥生产线产生的发酵废气及加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表2中二级限值,有组织NH3、H2S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2中排放限值;食堂产生的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食堂油烟执行《饮食行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略))中的有关浓度限值要求。加强各工序无组织废气防治,运营期厂界处无组织颗粒物、甲醇及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表2中排放限值,无组织NH3、H2S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1中排放限值,运营期厂房外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略))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二)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熔炼废水、皂脚酸化废水及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回用于水溶肥生产线,不外排;生活污水直接排(略)(略),进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三级标准限值,最终进(略)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设备选用低噪设备,在安装时采取降噪减振措施,全部安装于室内,使用时定期检修,做好设备保养,落实工作期防噪声劳动保护和管理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3类标准限值。
(四)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
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机油、废活性炭、储罐清洗含油废水、水溶肥生产线产生的下脚料、动植物油水解产生的下脚料、皂脚酸化产生的下脚料及生活垃圾。废机油、废活性炭经分类收集后,分类贮存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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