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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朝阳县中心医院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更正公告[变更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 - 朝阳 发布日期:2024-09-02
所属地区:辽宁 - 朝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变更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0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略)信息化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JH(略)18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中“一、总体要求”的第2条,具体变更内容详见重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二、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中“一、总体要求”的第5条,具体变更内容详见重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三、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中“附件3评分细则”的“(二)技术评分(25.00分)”更正为“(二)技术评分(24.00分)”、“(三)商务评分(45.00分)”更正为“(三)商务评分(46.00分)”四、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中“附件3评分细则”的“(三)商务评分”的“第1条信誉及履约能力”,具体变更内容详见重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五、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中“附件3评分细则”的“(三)商务评分”的“第6条信创适配能力”,具体变更内容详见重新上传的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下载重新上传的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02日14时1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采购)项目。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业务咨询电话(略)进行咨询,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略)项目投标(响应)(略)线上递交。(略)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略)相关通知。3.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开标现场须携带CA(略)(略)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密,也可以自行安排在单位:(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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