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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移动2024-2027年全省法律服务采购项目(永州)_比选公告

所属地区:湖南 - 永州 发布日期:2024-09-02
所属地区:湖南 - 永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采购信息
更新时间:2024/09/0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湖南移动(略)年全省法律服务采购项目(永州)_比选公告
本项目为湖南移动(略)年全省法律服务采购项目(永州),(略):HNYD(略)(略)(略)。项目资金由采购人:(略)
一、项目概况
1.1采购内容:(略)(略))、(略)的法律事务服务及纠纷案件处理。省公司每个工作日提供1人在企业驻点服务,(略)每周在企业提供不少于0.5个工作日驻点坐班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2项目预算:本项目不含税预算金额15万元。
1.3服务地点:(略)
1.4采购结果执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在采购执行有效期内,如果湖南移动公布有关本项目的最新集中采购结果,则采购执行有效期至该最新集中采购结果公布之日终止。在采购执行有效期内,如果湖南移动没有公布有关本项目的最新集中采购结果且在届满前三个月进行合同履行评估,评估通过的则采购执行有效期到期后自动延续【1】年。在采购执行有效期自动延续期内,如果发生以下情形之一,采购执行有效期终止:
(1)湖南移动公布有关本项目的最新集中采购结果的,则项目执行有效期至该最新集中采购结果公布之日终止;
(2)湖南移动提前【15】日书面通知中选供应商终止合同执行有效期的。
如上期合同未执行完毕,则待上期合同金额执行完毕或合同截止后再执行本期合同。
1.5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为采购包15永州采购,采购包15永州具体情况如下:
(略)采购包(略)域服务内容不含税预算金额(万元/3年)
1采购包15永州常年法律事务服务、专项法律事务服务、纠纷案件代理服务15
备注:本次预算金额不含纠纷案件代理费用,纠纷案件根据实际发生的单个案件情况另行签订案件代理合同。
1.6公布项目预算,并设置不含税基准单价,应答人根据不含税基准单价报折扣率,设置折扣率最高上限为100%,超出最高上限的报价将予以否决。
技术要求详见比选文件技术规范书,详细内容请参阅比选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包段产品名称:(略)
采购包15永州法律事务服务项1
二、资格要求
2.1业绩要求:应答人须具备2021年1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签订日期为准)的类似项目业绩至少3个。类似项目是指国有企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略)
备注:
(1)合同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原件的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金额页(标的物的单价敏感信息可屏蔽,有效结算总金额必须体现)、合同签字盖章页、采购内容页;
(2)业绩证明材料:对于单项合同,每个合同需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及发票证明材料(发票扫描件或发票照片或税务查询截图),单项合同证明材料及与之对应的发票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未提供单项合同证明材料的不纳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范围,未提供发票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算该发票金额;对于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证明材料、订单证明材料(订单扫描件/照片或全量审计定案表扫描件/照片或结算单据扫描件/照片)及发票证明材料(发票扫描件或发票照片或税务查询截图),框架合同证明材料、订单证明材料及与之对应的发票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未提供框架合同证明材料或订单证明材料的均不纳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范围,未提供发票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算该发票金额,一个框架合同及对应的所有采购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算一个合同。
(3)业绩认定标准:业绩金额统一以发票金额为准,但如发票累计金额超过合同/订单金额,以合同/订单金额为准;
(4)(略)的业绩不能互用;
(5)合同或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等业绩资料排序需与《近年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表》业绩列表顺序一致。应答人填报的业绩信息,如存在数据错误或数据重复、业绩信息与证明材料不匹配、证明材料缺漏、证明材料错乱排序、证明材料涉及到的评审相关信息不清晰致无法辨认等情况,可能会影响评审委员会准确评分。
(6)若合同或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中涉及有非本次采购范围内的服务,请应答人将本次采购范围内的服务金额从合同中摘录出来,填写到《近年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表》中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略)分应答产品和其他产品的将有可能不纳入统计范围。
(7)扫描件如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或有缺损的或未提供有效合同签字盖章页的,均视为无效材料。
(8)发票不可以是红冲、作废等异常状态,同时发票开具时间需在合同签订时间之后。
2.2资质要求:应答人需经国家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合法登记注册,持有自获得之日起5年及以上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通过2023年度年检。((略):https://(略).cn/准予设立日期及年度检查考核信息查询截图)
2.3授权要求:律师事务所分所参与本项目应答需提供由律师事务所总所出具的唯一授权文件。(总所和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本项目总所参与应答,可使用分所业绩;分所参与本项目应答,仅可使用分所自身业绩,不认可总所业绩。)
2.4人员驻点要求:
采购包15:服务期限内能提供具有法学本科学历及以上的人员(需具备律师执业资格证,不含实习律师),每周在企业提供不少于0.5个工作日驻点坐班服务,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驻点人员,且服务期限内提供驻点轮换坐班服务的轮换的人员不得超过3人(不含3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5其他要求:应答人需提供由司法部门出具的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无惩戒记录证明。((略):https://(略).cn/行政处罚信息、行业处分信息查询截图)
2.6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处于存续或在业等正常状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略)
2.7应答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均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应答截止日采购人:(略)
(1)(略)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略)站:(略).cn/index.htm);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略)(略).cn);
(3)被“(略)”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略)(略).cn查询);
(4)被“(略)”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略)(略).cn)。
2.8与采购人:(略)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略)
3.1(略)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4年09月02日23时59分至2024年09月0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略)(http://b2(略),下同)进行购买采购文件((略)购买采购文件,(略)注册而后购买采购文件)。
3.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零元(¥0元),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无。
注意:无论采购文件是否收费,供应商请务必在采购(略),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比选项目进行采购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3.3(略)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CA证书办理、下载采购文件及应答。
(略)操作的咨询,(略)技术支持联系电话:(略)
3.4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CA(略)首页下方下(略)“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本项目不接受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应答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如有)。
4.2电(略)递交,应答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13日09时00分。
4.3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时(略)进行唱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略)准时参加。
4.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略)
(略)逾期(略)的应答人;
(略)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应答人。
4.5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应答人的电子应答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采购人:(略)
五、电子采购应答规则
5.1(略)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
5.2当所有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唱价,直至应答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略)原因造成的,由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3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略)
5.4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应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
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略)将彻底删除。
5.5(略)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5.6系统提供递交电子应答文件的渠道:系统仅支持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仅在“(略)”上发布,比选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略)
七、联系方式:(略)
详细地址:(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电子邮箱:(略)
异议渠道: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文件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八、(略)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略)。除上述外,(略)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略)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九、附加项无
采购人:(略)
2024年09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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