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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13201-1项目厂区拆除工程第二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重庆 - 重庆 发布日期:2024-09-02
所属地区:重庆 - 重庆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0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L13201-1项(略)拆除工程第二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略):CQRH-L13201-1-ZYFB-2024-01)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9月05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厂区拆除工程CQCC: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略),投标报价:179.420347万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略),投标报价:182.806485万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略))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略))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略))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略))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略))的评标情况:评标委员会将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各投标人,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排序,该投标人排序第一;
中标候选人((略))的评标情况:评标委员会将通过形式评审、
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各投标人,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排序,该投标人排序第二;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略)
公示期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5日,期间报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采购人:(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异议人须按顺序,详尽的提供以下材料,缺项的异议函件不予受理。提出异议应先将完整的加盖红章扫描件发至采购人:(略)
和招标代理:(略)
①异议人的名称:(略)
②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④异议请求及主张。
③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③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略)
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三、其他
详见公告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
宋玉海
(略)(略)@qq.com
电子邮件:1
(签名)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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