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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东阳市江北街道专职消防队消防车辆及装备器材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浙江 - 宁波 发布日期:2024-09-03
所属地区:浙江 - 宁波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公开招标
更新时间:2024/09/0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规定,经(略)政府采购计划书批准。现就(略)专职消防队消防车辆及装备器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略)专职消防队消防车辆及装备器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址:(略)((略).gov.cn/)、(略)(略)(略).cn/))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略):ZKBHZFCG(略)
2、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270万元5、最高限价:270万元6、合同履行期限:90天7、采购需求:标项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略)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
1
车辆2辆(2.5吨水罐消防车、消防皮卡车)及随车装备器材一批
1

270
详见第二章
招标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略).cn)、(略)(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注册或发生变更且未及时更新的投标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更新或投标人注册事项;
(4)单位:(略)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1、时间:至2024年9月25日9时00分,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略)
2、地点:(略)
(略)(略).gov.cn/);
(略)(略)((略).cn/)。
3、获取:(略)
(略).gov.cn/register/(略)/6728.html?_=(略)%2011:10:28)。
4、获取:(略)
5、(略)上以“游客”身份获取:(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2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略)
开标时间:2024年9月25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略)
2、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略)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略)使用的任何问题,(略)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略)
3、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略).gov.cn/bidClientTemplate/(略)/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因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略)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略)下载并安装,((略)址:(略).gov.cn/bidClientTemplate/(略)/12975.html),
(略)址:https://(略)-biding?utm=a0004.2ef5001(略).2d44db10df9111e9b92b0f36d(略)。)
5、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凡在招标投标、开标评标过程中,受到敲诈、勒索或发现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恶意竞标等涉黑涉恶线索者,请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并向有关部门举报。举报电话:
市扫黑办:(略)1市公安局:110、(略)0
市检察院:(略)0市法院:(略)8
市公共资源办:0579-(略):(略)9
6、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略)-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7、《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8、企业信用融资: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略)
9、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不需要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等证明材料。
10、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提示:
为扩大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面,(略)上金融服务合作银行外,(略)范围内增加浙商银行金华分行东阳支行作为线下合作银行。
浙商银行金华东阳支行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联系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人:(略)
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略)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略)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略)),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略)
CA问题联系电话:(略)
附件信息:
发布稿(略)专职消防队消防车辆及装备器材采购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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