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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参与企业的公告

所属地区:海南 - 儋州 发布日期:2024-09-03
所属地区:海南 - 儋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征集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0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关于公开征集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参与企业的公告

为落实《海南省加力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支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现面(略)范围内公开征集参与活动实施的电动自行车品牌销售企业,具体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未被海(略)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依法从事电动自行车销售活动超1年以上的企业。
(三)网点布局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具有现场试车、安装调试、保修维护、以旧换新等综合服务能力。
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企业可报名参加。
二、报名须知
报名企业入选后,须与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完成与服务机构的技术对接,上传政策适用的商品信息后正式实施。
在政策实施期间,入选企业须开具有效发票。如提供延迟送货服务,自购买之日起最长不超过1月。入选企业须严格落实风险防控措施。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表(附件1)。
(二)承诺书(附件2)。
(三)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企业授权承诺函(附件3)。
(四)企业直营门店目录表(附件4)。
(五)参与实施“电动自行车补贴政策”适用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报备表(不含电动摩托车)(附件5)。
(六)营业执照(复印件)。
(七)以旧换新活动方案、配套营销方案及风险防范方案。
(八)(略)下载“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九)2024年上半年的门店电动自行车(不含电动摩托车)交易佐证材料复印件。如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销售数据台账、交易明细、发票等(任意一项)。
(十)门店照片(门头1张、店内1张)、门店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十一)旧电池回收企业资质证明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征集程序
有意向的参与遴选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以上材料一式两份,按顺序装订并加盖单位:(略)
报名地址:(略)
截止日期:2024年9月25日17:30时前,逾期未送达不予受理。
五、名单公示
商务部门将根据企业报名材料,组织开展初选工作,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择优入选,初定的企业将进行分批公示。公示期3天,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将向社会公告确定参与企业名单。
六、其他要求
(一)企业应按照要求参与政策实施,配合做好营销宣传;严格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二)设立以旧换(略),联合回收企业提供回收老旧锂离子蓄电池旧电动自行车和老旧电动自行车产品服务,对消费者以旧电动自行车换购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的给予优惠,配套开展相关以旧换新打折促销优惠活动。
(三)提供参与活动的每个单品本年度1-6月的平均价格。
(四)指导消费者下载服务机构应用程序(APP),协助消费者支付结算前领取消费券并核销。给消费者单独对享受补贴产品开具有效发票,发票抬头为消费者本人。
(五)依法、诚信经营,不得暗中提价、明买暗退、合谋套补贴等行为,不得通过多开、虚开、伪造销售发票或其它手段协助消费者骗取财政补贴。
(六)完整保留交易信息及相关原始凭证,便于后期第三方机构核查。
 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不严格落实风险防控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该企业参与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特此公告。


(略)商务局 
2024年9月3日 

附件1:申请表.docx附件2:企业承诺书.docx附件3:品牌授权推荐函.docx附件4:企业门店目录表.docx附件5:适用车辆报备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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