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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浪补充招募3名教师公告

所属地区:甘肃 - 兰州 发布日期:2024-09-03
所属地区:甘肃 - 兰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0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工作安排,我省于2024年8月1日至15日发布公告,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招募(略)学年“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目前,因部分招募岗位仍有空缺,计划补充招募讲学教师,现将有关补充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
甘肃(略)县补充招募岗位需求计划详见《甘肃省银龄讲学计划(略)学年补充招募讲学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工作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公开招募、择优选用”和“定县、定校、定岗”的工作原则。
三、实施范围
(一)讲学服务范围
以县为基本单位:(略)
(二)招募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退休教师,以退休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原单位:(略)
四、资格条件
(一)年龄一般在65岁(含)以下。
(二)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
(三)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教育教学经验丰富。
(五)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
(四)身体条件能适应岗位相应的高海拔、山(略)工作和生活。
五、岗位职责
按照“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招募到的讲学校长可以担任受援学校的副校长,指导参与学校的管理工作;讲学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同时也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组织研讨课、举办专题讲座等,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六、服务时间
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鼓励考核合格的连续讲学。各(略)教育局与拟招募讲学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讲学教师服务期间,由(略)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
七、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
1.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
2.按月发放工作经费。(工作经费每学年共计2万元,包括: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略)为其购买的意外保险费等)
(二)政策保障
1.(略)为讲学教师提供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
2.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
3.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4.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八、招募程序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
2024年9月2日-9月8日。
2.报名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3)职称证书复印件。
3.报名方式:(略)
凡符合资格条件自愿报名参加银龄讲学计划的人员,对照《甘肃省银龄讲学计划(略)学年补充招募讲学教师岗位需求表》提供的岗位,(略)上报名和现场报名2种方式:(略)
(1)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间段内使用微信:(略)
特别提示: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略)
(2)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间段内的工作日到甘肃省教育厅指定地点:(略)
(二)资格审核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报名人员进入到岗位遴选程序。
(三)岗位遴选
对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根据岗位需求进行遴选。当同一岗位有多人报名时,按照“人岗相适、择优选用”的原则进行遴选,条件相同时以报名先后时间进行排序遴选。服从调配的报名人员,进行岗位调配。
(四)人员公示
对通过资格审(略)上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当年度拟招募讲学教师。
(五)签订协议
(略)(市、区)教育局与拟招募讲学教师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正式签约前,拟招募讲学教师须提供近六个月体检报告。
(六)上岗任教
(略)(市、区)教育局和受援学校按照服务协议安排讲学教师于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上岗,做好管理服务和考核工作。
九、相关要求
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募条件的人员,在自愿报名、资格审核、岗位遴选、人员公示、签订协议、上岗任教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资格。
十、其他事宜
本招募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规定处理。涉及银龄讲学教师招募的相关信息,(略)发布的信息为准。本公告由甘肃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略)
甘肃省教育厅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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