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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州县人民法院关于南宁市西乡塘区清川大道12号清川商贸城第1号楼C单元26层01号、10号不动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广西 - 南宁 发布日期:2024-09-04
所属地区:广西 - 南宁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0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广(略)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定于2024年10月04日10:00至2024年10月05日10:00(延时的除外)(略)处购买的位于(略)(略)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广(略)评估报告及合作建房协议书。集体用地所有权人:广(略)办事处陈西村民委员会。(略)网址https://(略),户名:(略)人民法院。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三、拍卖方式:(略)
四、财产瑕疵及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物涉及房产用地为第三产业用地,地上所属建筑物仅有使用权,能否办证及过户存在法律和政策风险,具体事项由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该风险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竞买人需了解清楚及自行承担办证及过户风险。因法院调查的局限性,本次拍卖标的物仍可能存在其他未披露的瑕疵,竞买人应在参与竞买前自行全面调查了解。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2.(略)签订的清川商贸城《合作建房协议书》,(略):QC(略)、QC(略)(略)购买的(略)不动产的使用权,使用年限为50年(从2022年4月1日至2072年3月31日)。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略)
五、本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经本院出具相关文书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该标的物可能涉及和拖欠的物业、水、电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0月04日前与本院联系。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拍卖日前五个(略)上拍卖优先购买权的相关手续。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八、(略)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10月12日10时前缴纳,(略)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略)
2、(略)上付款方式:(略)
3、拍卖未成交的,(略)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略)上充值银行。(略)查询,网址:https://(略)-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略)拍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略)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略)竞拍界面查询。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看样、拍品详情咨询电话:(略)(略)
(略))。
举报监督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声明:本拍卖公告严禁非本单位:(略)

二〇二四年九月三日

(略)不动产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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