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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兴宁市税务局购买后勤服务项目简易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梅州 发布日期:2024-09-03
所属地区:广东 - 梅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9/0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ZHMZZC(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89.07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内容:
(略)
标的名称:(略)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国家税务总局(略)税务局购买后勤服务
¥890,700.00
1项
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略)
1.2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1.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略)((略).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略).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2单位:(略)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略)
时间:2024年09月03日至2024年09月10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2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略))、《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等。
2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采购文件公示/下载媒体
(略)网站((略))
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获取:(略)
5获取:(略)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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