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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湖分局串河等四个监区围墙改造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澄清公告(一)

所属地区:安徽 发布日期:2024-09-04
所属地区:安徽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答疑澄清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0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各投标人:
(略)现对白湖分局串河等四(略):GN(略))招标文件做出如下澄清:
疑问1:招标文件P34页:2021年1月1日至今(以最终审计报告出具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驻场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跟踪审计驻场业绩的,得5分,本小项满分5分。要求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问:提供的合同无驻场人员名单,提供审计报告有拟派驻场人员的注册造价师执业章签章,是否认可为投标人拟派驻场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跟踪审计驻场业绩?
回复:如合同无法体现驻场人员信息,则须提供业主盖章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疑问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商务及技术部分(P32页)规定投标人获奖:自2021年1月1日(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优秀造价咨询企业,每获得一个得3分,本小项满分6分。问:由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先进单位:(略)
回复: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先进单位:(略)
疑问3:项目班子成员资历:2021年1月1日至今(以最终审计报告出具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驻场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跟踪审计驻场业绩的,得5分,本小项满分5分。注: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问: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指的是业主单位:(略)
回复:如合同无法体现驻场人员信息,则须提供业主盖章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澄清说明内容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澄清内容执行。


(略)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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