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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005915U-
(略)信息分类:征收土地信息
发布机构:
(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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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有效性:有效
生效时间:有效废止时间:暂无
名称:
(略)
关键词:
(略):
(略)005915U-
(略)
信息分类:征收土地信息
发布机构:
(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成日期:
(略)
名称:
(略)
失效时间:暂无
有效性:有效
生效时间:有效
废止时间: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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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略)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店埠镇马
(略)何陈组、李小郢组、马厂组、前塘组,双
(略)田埠组、田三组、榆树组,半
(略)丁岗组、丁湾组、李岗组、魏东组、许小郢组、周小郢组,赵
(略)赵北组、陈大郢组、河北徐组、胡三份组、王小郢组、小王组、徐冲组,陂
(略)陂塘组、方东组、方西组、小邓组及石塘镇火
(略)大郢组、曹岗组、枣巷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店埠镇马
(略)何陈组、李小郢组、马厂组、前塘组,双
(略)田埠组、田三组、榆树组,半
(略)丁岗组、丁湾组、李岗组、魏东组、许小郢组、周小郢组,赵
(略)赵北组、陈大郢组、河北徐组、胡三份组、王小郢组、小王组、徐冲组,陂
(略)陂塘组、方东组、方西组、小邓组及石塘镇火
(略)大郢组、曹岗组、枣巷组范围内,位置详见附图。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二、征收项目本次拟征收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为了实施G329
(略)马厂至合浦段改建工程项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规定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三、工作安排本公告发布后,
(略)、石塘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居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四、公告方式: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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