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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林业物资供销有限公司所持成都市龙泉驿区柏合镇宝狮村九组、十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

所属地区:四川 - 成都 发布日期:2024-09-02
所属地区:四川 - 成都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土地交易
更新时间:2024/09/0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首页>(略)>(略)所持(略)宝狮村九组、十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
项目编码:DSCQ2024CC(略)
竞拍流程
①阅读公告
②联系处置方
③交保证金
④开始竞价
⑤竞价成功
⑥线下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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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所持(略)宝狮村九组、十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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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略):00:00
620次围观
出租底价:9.434847万元
评估价:——
保证金:3万元
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在线融资申请
提示:报名并交纳保证金请登录
项目咨询联系人:(略)
项目报名联系人:(略)
标的信息重要信息披露投资条件交易须知完整公告相关附件下载竞价记录
资产概况
(略)所持(略)宝狮村九组、十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宗地面积:23915.06平方米。地上建筑物500平方米,尚未办理产权证,出租方承诺上述地上建筑物归出租方所有,未进行抵押、担保、质押,无任何产权纠纷。
资产数量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略)所持(略)宝狮村九组、十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该标的公开整体招租。
2.出租标的土地用途为仓储用地,本次出租业态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属地相关部门的规定(承租方禁止从事危化品经营、爆炸爆破物品经营和国家、属地相关部门明令禁止的违法违规行业)。
3.租金按年(12个月)支付,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个租赁年度(12个月)的租金,以后每一年为一个支付周期;承租方应在每个支付周期届满前10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预付下一支付周期的租金。
4.租金增幅:每三年递增一次,在上一年度租金的基础上递增4%。
5.履约保证金支付与退回:《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2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期满且承租方满足如下条件,出租方在15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略)
(1)《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承租方搬离出租房屋;
(2)未发生违反《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情况;
(3)承租方结清使用租赁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水、电等费用,以及其他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
(4)承租方办理完毕房屋移交手续并取得出租方出具的书面交接证明。
若承租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出租方造成损失,出租方有权根据损失情况部分或全部扣除履约保证金。
6.承租方报名前需到标的现场查看出租资产,全面了解本次拟出租资产的出租范围、出租面积、出租环境以及本次拟出租涉及的潜在风险等(包括不限于出租标的上存在第三方的坟墓及果树等潜在风险),确认无误后到西南联交所办理报名事宜。公告中已明确披露房屋产权状况,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须提前到相关部门了解经营业态所需办理的相关证照;承租方竞租成功后相关证照均由承租方负责自行办理,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因无法在相关部门办理证照致使承租方不能经营时,承租方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承租方在西南联交所报名,即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出租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竞租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7.出租标的地上建筑物,承租方承租后若在原建筑物基础上装修须先报出租方批准,待出租方批准后必须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属地相关部门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相关手续齐全后才能进行装修,完成后方可开展经营。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在原建筑物基础上装修的建筑物应无偿移交给出租方,承租方不得以其在原建筑物基础上装修建筑物为由要求出租方降低租金。
8.出租期间,承租方不可以采取分租的形式将房屋面积分割出租给第三方经营使用。
9.承租方不得将承租资产用作任何形式的担保。
10.承租方应接受并配合出租方对其出租资产进行安全检查,并落实出租方提出的隐患整改要求。
11.承租方在使用出租资产期间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由出租方承担的除外)。
12.本次拟出租资产如在租赁期限内,受到政府政策规定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解释的不可抗力含义为准)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租赁合同即告终止。租金及其它费用据实结算,承租方与出租方均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互不赔偿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
13.出租期间,承租方不得将出租标的对外转租。
14.出租方自签订《租赁合同》并收到第一次应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交付出租资产。
15.租赁期限的起始日为房屋交付日。
16.出租方应积极配合承租方在租赁期间确需出租方协助办理的相关事务。
17.其他信息详见《租赁合同》、《安全环保责任书》。《评估报告》不公开也不备查。
18.出租标的查看联系人:(略)
(一)承租方须是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需交纳3万元交易保证金。
(三)意向承租方还需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略)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略)(略))及第四产权((略)(略)上交易地址:(略)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略)上报名的说明
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略)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略)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略)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略)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略)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略)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略)
(一)(略)(略)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略)
(略)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略)查看通知消息。
(略)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八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略)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略)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略)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略)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略)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略)
第二十一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产权交易所主持挂牌交易,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该条件具备时成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四条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风险提示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略)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略)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略)(略)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第八章。
3.(略)操作风险。(略)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略)(略)不兼容、(略)时间不符、(略)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略)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略)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略)络故障、非法入侵、(略)(略)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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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所持(略)宝狮村九组、十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
(略)所持(略)宝狮村九组、十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
项目编码DSCQ2024CC(略)出租底价9.434847万元
价格说明出租底价为首个租赁年度租金9.434847万元。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挂牌起始日期(略)
是否联合出租否挂牌截止日期(略)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否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略)所持(略)宝狮村九组、十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宗地面积:23915.06平方米。地上建筑物500平方米,尚未办理产权证,出租方承诺上述地上建筑物归出租方所有,未进行抵押、担保、质押,无任何产权纠纷。
标的资产数量——
出租方简况
(略)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略)
(略)(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略)
(略)(略)
住所/注册地址:(略)
注册资本(万元)5,420.4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宋祖文
所属行业林业
经营规模小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省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略)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略)
(略)
批准文件类型总经理:(略)
(略)总经理:(略)
批准日期(略)
(略)2023年第19次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出租底价9.434847万元
价格说明出租底价为首个租赁年度租金9.434847万元。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略)
(1)《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承租方搬离出租房屋;
(2)未发生违反《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情况;
(3)承租方结清使用租赁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水、电等费用,以及其他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
(4)承租方办理完毕房屋移交手续并取得出租方出具的书面交接证明。
若承租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出租方造成损失,出租方有权根据损失情况部分或全部扣除履约保证金。
租金支付方式:(略)
租赁期限9年11个月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一、首期(首个年度)租金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安全环保责任书》。
三、付款期限:一次性付款: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期(首个年度)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承租方承诺遵守本公告约定事项。
承租方资格条件承租方资格条件(一)承租方须是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需交纳3万元交易保证金。
(三)意向承租方还需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要信息披露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略)所持(略)宝狮村九组、十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该标的公开整体招租。
2.出租标的土地用途为仓储用地,本次出租业态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属地相关部门的规定(承租方禁止从事危化品经营、爆炸爆破物品经营和国家、属地相关部门明令禁止的违法违规行业)。
3.租金按年(12个月)支付,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个租赁年度(12个月)的租金,以后每一年为一个支付周期;承租方应在每个支付周期届满前10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预付下一支付周期的租金。
4.租金增幅:每三年递增一次,在上一年度租金的基础上递增4%。
5.履约保证金支付与退回:《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2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期满且承租方满足如下条件,出租方在15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略)
(1)《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承租方搬离出租房屋;
(2)未发生违反《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情况;
(3)承租方结清使用租赁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水、电等费用,以及其他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
(4)承租方办理完毕房屋移交手续并取得出租方出具的书面交接证明。
若承租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出租方造成损失,出租方有权根据损失情况部分或全部扣除履约保证金。
6.承租方报名前需到标的现场查看出租资产,全面了解本次拟出租资产的出租范围、出租面积、出租环境以及本次拟出租涉及的潜在风险等(包括不限于出租标的上存在第三方的坟墓及果树等潜在风险),确认无误后到西南联交所办理报名事宜。公告中已明确披露房屋产权状况,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须提前到相关部门了解经营业态所需办理的相关证照;承租方竞租成功后相关证照均由承租方负责自行办理,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因无法在相关部门办理证照致使承租方不能经营时,承租方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承租方在西南联交所报名,即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出租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竞租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7.出租标的地上建筑物,承租方承租后若在原建筑物基础上装修须先报出租方批准,待出租方批准后必须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属地相关部门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相关手续齐全后才能进行装修,完成后方可开展经营。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在原建筑物基础上装修的建筑物应无偿移交给出租方,承租方不得以其在原建筑物基础上装修建筑物为由要求出租方降低租金。
8.出租期间,承租方不可以采取分租的形式将房屋面积分割出租给第三方经营使用。
9.承租方不得将承租资产用作任何形式的担保。
10.承租方应接受并配合出租方对其出租资产进行安全检查,并落实出租方提出的隐患整改要求。
11.承租方在使用出租资产期间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由出租方承担的除外)。
12.本次拟出租资产如在租赁期限内,受到政府政策规定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解释的不可抗力含义为准)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租赁合同即告终止。租金及其它费用据实结算,承租方与出租方均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互不赔偿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
13.出租期间,承租方不得将出租标的对外转租。
14.出租方自签订《租赁合同》并收到第一次应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交付出租资产。
15.租赁期限的起始日为房屋交付日。
16.出租方应积极配合承租方在租赁期间确需出租方协助办理的相关事务。
17.其他信息详见《租赁合同》、《安全环保责任书》。《评估报告》不公开也不备查。
18.出租标的查看联系人:(略)
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3万元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略):00:00
交纳注意事项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略)
账户信息
(略)
开户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略)(略)(略)
保证金处置方式:(略)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租赁合同后转为首期租金。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略)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名称:(略)
租赁合同请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承租方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略)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略)络竞价
联系方式:(略)
交易机构项目咨询联系人:(略)
项目报名联系人:(略)
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略)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略)(略))及第四产权((略)(略)上交易地址:(略)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略)上报名的说明
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略)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略)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略)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略)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略)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略)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略)
(一)(略)(略)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略)
(略)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略)查看通知消息。
(略)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八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略)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略)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略)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略)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略)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略)
第二十一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产权交易所主持挂牌交易,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该条件具备时成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四条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风险提示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略)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略)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略)(略)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第八章。
3.(略)操作风险。(略)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略)(略)不兼容、(略)时间不符、(略)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略)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略)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略)络故障、非法入侵、(略)(略)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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