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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撤销行政许可听证告知公告

所属地区:广西 - 南宁 发布日期:2024-08-12
所属地区:广西 - 南宁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1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及利害关系人:
(略)设立登记一事,现已调查终结。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现将我分局拟作出行政许可撤销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撤销内容告知如下:
经查,(略)于2015年5月15日向我分局提交了《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略)章程》、《(略)股东会决议》、《魏俊龙身份证复印件》等企业设立登记申请材料,并于2015年5月18日获得核准。
2024年3月,(略)冒用其身份信息办理设立登记。(略)申请设立登记时递交的材料中“魏俊龙”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有效期为(略))不是有效证件复印件。魏俊龙于2011年4月在(略)公安局北湖派出所办理了新的居民身份证。
(略)登记住所实地核查,(略)已不在登记住所开展经营活动。
综上所述,(略)设立登记,侵犯了魏俊龙的合法权益。本分局拟依据《中华人民共(略)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略)作出的设立登记许可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略)及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要求举行听证。
(略)及利害关系人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本告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略)


(略)市场监督管理局
高新技术产业(略)分局
2024年8月12日







表格名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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