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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审批信息公示(惠州石化煤制氢联合装置原料优化项目)

所属地区:广东 - 惠州 发布日期:2024-09-04
所属地区:广东 - 惠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审批项目
更新时间:2024/09/0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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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审批信息公示(惠州石化煤制氢联合装置原料优化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惠州石化煤制氢联合装置原料优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略)
惠州石化煤制氢联合装置原料优化项目
建设单位:(略)
(略)
建设地点:(略)
(略)大亚湾D(略)厂区内
环评机构:
(略)
项目概况:
(略)拟对现有煤制氢装置进行原料改造,即对现有3台E-Gas制氢设备(1开1备1检修)进行原料优化改造,E-Gas气化炉原料由仅使用煤改为原料煤与石油焦(石油焦占比最大50%),多喷嘴气化炉原料不变,保持氢气及合成气产品生产规模与原设计规模一致,即年产氢气15.14万吨、合成气11.90万吨,副产0.4MPa低压蒸汽64t/h、12MPa高压蒸汽100.85t/h。煤气化装置设计规模不变,煤年用量89.736万吨、石油焦年用量30.18万吨。煤气化下游相关的低温甲醇洗、酸性水汽提、硫磺回收装置均不发生变动,进出物料和设计规模均不做改造和变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
废水污染物种类不发生变化,处理方式:(略)
2、大气环境影响
技改后,废气污染物种类不发生变化,主体工程废气治理措施依托现有设施,经报告书分析,项目各工序废气经相应措施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及环境保护目标影响可接受。
3、声环境影响
优化项目依托现有项目生产设备,不新增生产设备,无新增噪声源。根据现有项目监测结果可知,现有项目厂界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3类标准要求,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4、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略)
5、地下水
厂区分重点(略)、一般(略)、简单(略),分区采取相应防渗措施。
6、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优化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有合成气、抽出气、氢气、一氧化碳、硫化氢、氨、甲烷以及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伴生的一氧化碳,事故废水等,主要危险单元为生产(略)、罐区、管线,环境风险类型主要为危险物质泄漏,以及火灾、爆炸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略),并依托大亚湾石(略)(略)和应急救援体系,配备齐全的应急物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满足风险事故防范和处理要求,在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的前提下,可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本项目环境风险可防控。
公众参与
(略)站公示、报纸公示等方式:(略)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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