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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0112强清4号竞买公告(对外应收债权)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发布日期:2024-09-04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0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将于2024年9月18日10时至2024年9月19日10时止(延时除外)(略)上(处置单位:(略)
一、重要提示
1.本次拍卖为清算组依法独立履行请核算组职责,(略)的财产。
2.本次拍卖公告在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买受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买受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本公告未尽事宜,清算组不承担任何责任。
3.竞买人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本公告及《竞买须知》的要求,调查拍卖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略)
4.(略)的应收款项,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凡参与竞拍即视为竞买人了解详情和确认拍卖标的物现状。清算组不保证本次所拍卖债权的真实性、合同等证据材料的完整性以及债权全额或部分回收的可能性;买受人取得拍卖债权后,(略)的抗辩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异议、债权抵销、提起诉讼或者反诉等)可依法向买受人行使;买受人应当自行与应收对象进行交涉,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债权的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拍卖标的物的一切法律风险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标的物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上可能存在的争议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能否与债务人取得联系及债务人是否具备偿还能力等不确定性风险)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5.标的物的各项转让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变更债权人/申请执行人主体、变更登记等)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及风险,该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相关规定或法院限制导致债权主体变更手续办理时间延长或无法变更或者债权催收受阻、执行不能等。清算组和法院不作任何承诺且不承担担保责任。标的物转让手续由竞买人自行办理,清算组可以提供协助。
6.本次拍卖成交价款不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手续费和税费;以及过户变更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手续费和税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拍卖以及过户时所涉一切手续费(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公告/通知的费用、变更申请执行人的费用等,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和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及受让方双方的税金、财产转让的税费,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以及需要补缴的相关税费和有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以及未知的缴费项目,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成交后,相关手续费和税费的缴纳均由买受人自行完成。具体情况请买受人在竞价前至相关职能部门自行咨询。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清算组、(略)破产清算组协会索偿。
7.根据法律规定,强制清算受理法院与清算组有权在竞价开始前、竞价过程中,中止竞价或撤回竞价,(略)无息退回。
(略)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竞价无法正常进行的,清算组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竞价,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拍卖标的物及拍卖价款
本次拍卖标的物为:(略)(以下简称“(略)”)对外应收债权,详见下表:
起拍价:人民币795,162.93元,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增价幅度:人民币1万元及其整倍数。
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9月12日下午5时前与清算组联系(联系电话:(略)
特别说明:鉴于评估所需资料不足,故无法对拍卖标的(略)场价值进行评估。
三、风险提示
1.标的物特殊情况说明:(略)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清算组仅可提供一份审计报告复印件((略)对外应收债权的账面情况)、询证函回函复印件,清算组不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另外,(略)的财务资料中与对外应收债权相关的记账凭证。此外,清算组不掌握其他债权证明文件,无法提供借款合同、借据、合同或者欠费明细等支持性文件。债权不成立、债权已过诉讼时效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债权无法实现等相关风险由各竞买人自行评估。拍卖标的应收款项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标的应收款项可能全部或部分存在争议、无效、不真实、被放弃、被转让、无法追回、产生损失、金额不准确、债权户数不准确、与账面记载的信息不一致、账面记载存在错误等情形。标的应收款项列明的债权分类、账面价值是记账分类,可能与债权实际不符;标的应收款项可能因未取得入账凭证等原因,可能仅是未处理完毕的费用性记账债权。标的应收款项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无法追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2)与标的应收款项相关的债务人和/或担保人和/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主体名称:(略)
(3)标的应收款项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法定或约定时效或丧失其他相关的期间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代位权、债权人撤销权等),或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已履行等其他原因已消灭或不能被强制执行的情形,发票未开,被抵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导致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4)标的债权项下担保权利可能未生效、无效、消灭或已过诉讼时效等情形(例如主债权未经担保人同意不可转让或担保人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可能存在潜在的担保人脱保事由;
(5)标的应收款项可能存在不符合约定的付款条件、付款期限未届满、被质押及存在损害赔偿等违约情形导致标的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6)与标的应收款项相关的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和/或担保人和/或第三方)可能会在买受人向其追索时可依法行使抗辩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异议、债权抵销、提起诉讼或者反诉等)或提出抵销或存在涉及刑事责任的情况,由此可能导致标的应收款项无法回收。
(7)标的应收款项文件对于相应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真实、不完整,标的应收款项凭证原件缺失、不存在或内容冲突或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相关情形;应收款项文件可能与应收款项文件清单记载不一致导致应收款项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8)就标的应收款项提起诉讼可能存在反诉要求赔偿违约金等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的风险;涉诉应收款项项目(如有)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9)标的应收款项项目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
(10)其他已经和/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应收款项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11)竞买人在拍卖成交后所获得的应收款项以出让人所享有的权益为准,(略)的权益存在瑕疵、权利负担或附随义务等,买受人将同样受到该瑕疵、权利负担或附随义务的约束。
2.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其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竞买人应对标的应收账款的权利状态、具体金额、基础凭证是否齐全、能否追收、是否超过诉讼时效、回收风险、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调查。清算组不提供任何应收账款真实、准确及可收回的保证或承诺。清算组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标的应收账款存在的瑕疵、权利负担或附随义务或尚未发现的瑕疵、权利负担或附随义务,以及全部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告提及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考察、甄别、判断和承受。
3.标的债权按现状进行处置。现状是指拍卖时点标的的法律状态、权利状态、具体金额、权利凭证是否齐全、能否追收、是否超过诉讼时效、回收风险等现实状况。竞买人应自行对标的的现状进行调查了解。对本次拍卖所公开的信息,(略)不构成保证或担保。
4.竞买人竞价前应向相关主管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5.(略)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已知的标的物属性、质押、查封等情况已经公示,买受人需承担标的物存在的其他权利瑕疵风险。
6.自拍卖成交之日起,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等全部自然风险和法律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在交付标的物后,应缴纳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因买受人不予交纳相关税收、费用等缘故导致标的物无法过户过迟延过户或迟延过户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8.本次拍卖未注明或注明不清导致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视为对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疵风险(略)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清算组不承担标的的瑕疵保证。
四、咨询看样
因拍卖标的物为对外应收债权,故本次拍卖不安排看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10时至下午5时,联系电话:(略)
五、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资格或者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本次拍卖,但须在2024年9月12日下午5时前联系清算组,向清算组提交委托资料。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清算组处办理交付手续。如委托手续或委托材料不符合要求,清算组将认定竞买活动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清算组不接受任何拍卖成交后补办委托手续,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因不符合资格或者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4.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
1.本次拍卖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如若本次拍卖标的物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须在2024年9月12日下午5时前向清算组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清算组和上拍机构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如有)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清算组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竞价方式:(略)
拍卖采取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略)
八、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竞拍前,竞买人的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略)(略)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次拍卖标的物竞得者(即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清算组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买受人应自拍卖成交之日起五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即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汇款至清算组指定账户((略),款项性质:捷佛明债权拍卖尾款”)并及时通知清算组。逾期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等损失,或者再行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清算组可以向悔拍人追索。
3.竞买人不符合竞拍资质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包括但不限于买受人未在拍卖成交后五日内将拍卖成交全部余款交入指定账户,以及买受人明示或暗示其悔拍等情形)的,清算组可以决定重新拍卖,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略)的财产,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略)所负债务。如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与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之和高于保证金的,买受人还应承担其中差额的损失赔偿责任,买受人拒不承担,清算组将提请法院依法处理。清算组重新拍卖标的物的,悔拍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4.付清全部款项后,清算组负责向买受人提供收款收据。如需开具发票的,则由买受人自行向税务部门申请开具,因此产生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移交与过户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三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清算组处(地址:(略)
2.竞价成交后,由清算组向买受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清算组可提供的文件仅限一份审计报告复印件。清算组向买受人提供上述文件即视为已办理移交手续及债权转让手续。强制清算案件受理法院不提供拍卖标的确权等与拍卖标的相关的裁定书和协助执行文书。清算组及强制清算案件受理法院不作应收款项实现的任何承诺。同时,买受人须自行负责通知及公告应收款项相应的债务人应收款项转让事宜。
3.在本次拍卖标的物拍卖公告首次发布之日起至实际完成债权转让之日,(略)账户的回款,清算组有权受领而无需向买受人交付上述回款,(略)账户支付回款清偿债务的行为可能导致相关债权不存在。
4.清算组不作转让/变更手续的任何承诺,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有权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转让/变更、转让/变更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确认。凡参与竞拍即视为竞买人了解详情和确认拍卖标的物现状,知悉办理转让/变更手续的全部风险,竞买人不得以因任何原因导致的无法办理完成转让/变更手续为由悔拍。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转让/变更手续及办理二次转让/变更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涉及需要补缴的费用或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完成补缴或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5.针对拍卖标的物所涉的原有交易活动,(略)无法为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开具发票。
十、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本次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物转让/过户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清算组可以提供必要协助。本次拍卖成交价款不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手续费、税费、债权转让的公告费、通知费用等;以及过户变更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手续费和税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拍卖以及过户时所涉一切手续费(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公告/通知的费用、变更申请执行人的费用等,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和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及受让方双方的税金、财产转让的税费,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以及需要补缴的相关税费和有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以及未知的缴费项目,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成交后,相关手续费和税费的缴纳均由买受人自行完成。具体情况请买受人在竞价前至相关职能部门自行咨询。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清算组、(略)破产管理人协会索偿。
2.拍卖成交后,交付标的物可能涉及的全部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与清算组无关。
3.(略)的要求,(略)支付技术服务费,(略)页的提示。
十一、其他事宜
1.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清算组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中披露的内容仅供竞买人参考,请竞买人自行审慎、独立判断拍卖标的物已披露和未披露的已知和或有的全部风险与责任。
2.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3.(略)的联系电话:(略)
4.(略)拍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结果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真实身份信息。
5.(略)站,(略)拍的竞拍流程指引。
个人参拍流程:
https://(略).html。
企业参拍流程:
https://(略).html。
京东拍卖(广东)服务咨询电话:(略)
6.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略)/(略)破产管理人协会。
7.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清算组咨询。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略)清算组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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