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略):0877-24GZTP6ZC06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对详细评审进行更正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3.详细评审
采购包1(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
所投产品对采购需求中一般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10.0分)
一般技术条款的响应情况:根据各投标人所投产品对《第二章采购需求》“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未标注“★”或“▲”的一般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略)分别作为一项):一般技术参数条款完全满足或优于的,得10分;每有1项负偏离或不完全满足的扣1分,负偏离或不完全满足的超过10项的视为对技术要求有较大偏离,统一得0分。【1、对采购需求“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带“▲”号的条款,采购需求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则投标文件须提供对应产品技术参数的证明资料以佐证符合参数要求,否则不得分。2、对采购需求“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带“▲”号的条款,采购需求未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下任一种证明材料:(1)所投设备的彩页;(2)原厂商的技术白皮书(如原厂商的技术白皮书为英文版,请同时提供中文版翻译件);(3)盖有原厂商公章(如所投设备为进口产品,可盖原厂商在中国境内的授权机构公章,同时还需提供原厂商对授权机构的授权书)的技术参数说明;(4)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带CMA或CNAS认证标志)。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佐证符合参数要求,不得分。】
采购包2(双极电切器械):
所投产品对采购需求中一般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15.0分)
一般技术条款的响应情况:根据各投标人所投产品对《第二章采购需求》“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未标注“★”或“▲”的一般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略)分别作为一项):一般技术参数条款完全满足或优于的,得15分;每有1项负偏离或不完全满足的扣1分,负偏离或不完全满足的超过15项的视为对技术要求有较大偏离,统一得0分。【1、对采购需求“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带“▲”号的条款,采购需求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则投标文件须提供对应产品技术参数的证明资料以佐证符合参数要求,否则不得分。2、对采购需求“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带“▲”号的条款,采购需求未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下任一种证明材料:(1)所投设备的彩页;(2)原厂商的技术白皮书(如原厂商的技术白皮书为英文版,请同时提供中文版翻译件);(3)盖有原厂商公章(如所投设备为进口产品,可盖原厂商在中国境内的授权机构公章,同时还需提供原厂商对授权机构的授权书)的技术参数说明;(4)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带CMA或CNAS认证标志)。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佐证符合参数要求,不得分。】
更正为:
采购包1(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
所投产品对采购需求中一般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10.0分)
一般技术条款的响应情况:根据各投标人所投产品对《第二章采购需求》“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未标注“★”或“▲”的一般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略)分别作为一项):一般技术参数条款完全满足或优于的,得10分;每有1项负偏离或不完全满足的扣1分,负偏离或不完全满足的超过10项的视为对技术要求有较大偏离,统一得0分。【1、对采购需求“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未标注“★”或“▲”的一般技术参数,采购需求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则投标文件须提供对应产品技术参数的证明资料,否则不得分。2、对采购需求“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未标注“★”或“▲”的一般技术参数,采购需求未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下任一种证明材料:(1)所投设备的彩页;(2)原厂商的技术白皮书(如原厂商的技术白皮书为英文版,请同时提供中文版翻译件);(3)盖有原厂商公章(如所投设备为进口产品,可盖原厂商在中国境内的授权机构公章,同时还需提供原厂商对授权机构的授权书)的技术参数说明;(4)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带CMA或CNAS认证标志)。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佐证符合参数要求,不得分。】
采购包2(双极电切器械):
所投产品对采购需求中一般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15.0分)
一般技术条款的响应情况:根据各投标人所投产品对《第二章采购需求》“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未标注“★”或“▲”的一般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略)分别作为一项):一般技术参数条款完全满足或优于的,得15分;每有1项负偏离或不完全满足的扣1分,负偏离或不完全满足的超过15项的视为对技术要求有较大偏离,统一得0分。【1、对采购需求“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未标注“★”或“▲”的一般技术参数,采购需求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则投标文件须提供对应产品技术参数的证明资料,否则不得分。2、对采购需求“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未标注“★”或“▲”的一般技术参数,采购需求未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下任一种证明材料:(1)所投设备的彩页;(2)原厂商的技术白皮书(如原厂商的技术白皮书为英文版,请同时提供中文版翻译件);(3)盖有原厂商公章(如所投设备为进口产品,可盖原厂商在中国境内的授权机构公章,同时还需提供原厂商对授权机构的授权书)的技术参数说明;(4)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带CMA或CNAS认证标志)。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佐证符合参数要求,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
电话:
(略)
(略)
2024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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