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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号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所属地区:河北 发布日期:2024-09-04
所属地区:河北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需求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0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3号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为顺利实施采购项目、促进公平公正、确保采购质量、提高采购效益,切实维护参与采购活动各方的正当权益,(略)上公示,供应商可以对采购需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本公告为需求公示公告,非招标公告,(略)的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略)
二、(略):2024-JJ15-F1006
三、公示期限:2024年9月4日-2024年9月11日(0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四、项目概况:
本年度拟采购安保服务,详见附件5。
项目预算(最高限价):180万元
五、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略)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单位:(略)
2.投标人非港澳台、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3.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保安人员管理、门卫、巡逻、安全检查、守护、(区域)秩序维护等。
4.投标人特定资质要求:保安服务许可证。
5.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需提供相应证明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应具有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
7.投标人应具有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
8.投标人应具有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合同履约要求
见附件5。
七、技术及经济需求
见附件5。
八、意见反馈方式:(略)
(一)反馈方式:(略)
(二)供应商反馈意见建议时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见附件1)原件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在参与需求公示单位:(略)
4.非外资独资、外资控股企业声明(见附件1)原件扫描件;
5.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见附件1)原件扫描件;
6.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见附件1)原件扫描件;
7.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原件扫描件;
8.采购需求意见反馈函(见附件3)、采购需求意见反馈表(见附件4)(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三)反馈时间:须在公示期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提供反馈意见资料,逾期提供,不予受理。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随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
供应商提出的建议将作为我们完善采购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略)
感谢广大供应商踊跃参与我单位:(略)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略)
采购机构:(略)某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附件:1.公告附件模板
2.采购需求意见建议调查表
3.采购需求意见建议反馈函
4.采购需求意见建议反馈表
5.技术及商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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