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络司法拍卖公告
福建省
(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9月23日10时至2024年9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上(网址:
(略),户名:
(略)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位
(略)401单元房地产,标的物建筑面积为87.99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71.97平方米,分摊共有面积为16.0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2.瑕疵说明:该标的物已腾房,预计拍卖成交后六个月内交付。
3.该标的物评估价:614,600元,拍卖起拍价:344,176元,保证金:6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个人委托、公司委托、两人以上共同参与竞买的,须在竞买开始三个工作日前
(略)人民法院提交委托书、合伙协议等合法有效证明文件进行登记备案,未经备案的竞买活动认定为报名竞买本人个人行为,事后不予变更。竞买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我院办理的,应向本院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列明委托事项、权限、期间,由受委托人持委托双方有效证件来我院办理。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合伙人等一同
(略)人民法院办理交接过户手续。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
(略)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本案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承担,应当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垫付,垫付的税费附条件从拍卖价款中优先支付。买受人应在收到裁定书之日十五个工作日内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的过户税费,并于过户完成后七日(自然日)内凭税单和完税凭证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分配、发放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上述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由税务部门核算,本院不承担税务核算责任,当事人对税费核算有异议的,应自行向税务机关提出。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能否办理备案登记或预告登记或不动产证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备案登记或预告登记或不动产证及办理备案登记或不动产证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买受人自负,拍卖人不作办理备案登记或预告登记或不动产证手续的任何承诺,不承担办理两权证手续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
(略)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15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
(略):
(略)(略)(略);户名:
(略)人民法院)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买受人悔拍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1.司法拍卖电话(司法资源宝贵,请仔细阅读拍卖公告及须知后有重大疑问再行拨打,以下电话为法院工作人员):本院司法鉴定技术室联系电话:
(略)
2.本院监督电话:
(略)(非业务部门,不接受咨询)
(略)址:
(略).cn
联系地址:
(略)
详细信息可在“
(略)(
(略).cn)”
(略)(
(略)户名:福建省
(略)人民法院)上查询。
(略)人民法院
2024年9月4日
福建
(略)401单元房地产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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