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略)(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0月8日10时至2024年10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上(网址:https://
(略)?spm=a213
(略).2650.QZEW8f,户名:
(略)(略)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张*所有的位
(略)后的院落一处。
★摘录自自鲁弘评询报(2023)第090号。
评估价:评估标的物在评估基准日的价格为48.6万元,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11月7日。
起拍价:34.02万元,保证金:3万元,增价幅度:0.1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略)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
(略)
五、特别提醒:
1、房屋未腾空(有人居住)。该房屋所占用土地性质为村集体土地,买卖受土地性质影响,仅限符合该房屋交易规定条件的购买(可咨询房屋所在村组织)。
2、本次拍卖标的物为地上房屋,房屋未办理产权登记,仅为房屋现状拍卖,竞买成交后因房屋产生的一切纠纷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需提前向房屋所在地了解限购及交易政策,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人及相关人员对拍卖标的所做的介绍、评价、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开始前自行确认、核准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拍卖标的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买受人依据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登记机构办理标的物的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本次拍卖标的物的交付手续、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相关税法等法律规定,依法由双方各自承担,其他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包括但不限于欠缴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用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
(略)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标的物开拍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享有优先购买权人可优先购买,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
(略)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应在2024年10月16日17
(略)上支付,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
(略)
2、
(略)上付款方式:
(略)
https://
(略)-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
(略)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拍卖上述资产的案件当事人、已知抵押权人、担保物权人、租赁占有人等相关权利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作拍卖通知送达,公示期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
(略)上充值银行。
(略)查询,网址:
https://
(略)-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略)拍标的物后,
(略)将生成相应《
(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
(略)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详细信息可在“
(略)(
(略).cn)”上查询。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
(略)
拍卖辅助机构:
(略)
客服电话:
(略)
淘宝技术咨询:
(略)(报名购买、交付保证金、支付宝限额等问题)
(略)(略)人民法院
2024年9月4日
张*所有的位
(略)后的院落一处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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