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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人民法院关于海原县华山路以西农资交易市场6号商业楼(商业房),共计24套(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宁夏 - 中卫 发布日期:2024-09-04
所属地区:宁夏 - 中卫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0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人民法院
关于(略),共计24套(商业房)(二拍)拍卖公告
(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9月20日10时至2024年9月21日10时(延时的除外)(略)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商业房),共计24套;总建筑面积:2000.46平方米。
总评估价:(略)元;起拍价:(略)元;保证金:(略);加价幅度:(略)
(略)
权利人
(略)
(略)
用途
所在层/总层数
建筑面积(m2)
建成年代
单价(元/㎡)
总价(元)
1
(略)
06#
1
商业
1-2/2
89.06
2017年
5247
467298
2
2
1-2/2
82.21
5247
431356
3
3
1-2/2
82.21
5247
431356
4
4
1-2/2
82.21
5247
431356
5
5
1-2/2
82.21
5247
431356
6
6
1-2/2
82.21
5247
431356
7
7
1-2/2
82.22
5247
431408
8
8
1-2/2
82.21
5247
431356
9
9
1-2/2
82.21
5247
431356
10
10
1-2/2
82.21
5247
431356
11
11
1-2/2
82.21
5247
431356
12
12
1-2/2
89.06
5247
467298
13
13
1-2/2
89.06
5247
467298
14
14
1-2/2
82.21
5247
431356
15
15
1-2/2
82.21
5247
431356
16
16
1-2/2
82.21
5247
431356
17
17
1-2/2
82.21
5247
431356
18
18
1-2/2
82.21
5247
431356
19
19
1-2/2
82.22
5247
431408
20
20
1-2/2
82.21
5247
431356
21
21
1-2/2
82.21
5247
431356
22
22
1-2/2
82.21
5247
431356
23
23
1-2/2
82.21
5247
431356
24
24
1-2/2
89.06
5247
467298
合计
/
2000.46

/
(略)

注:该房屋现状为毛坯,均为空置。本次标的挂拍照片仅为部分照片,图片仅供参考,实际房屋照片请以实际情况为准;包括房屋及其所分摊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属于该房地产不可分割的配套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标的基本情况请竞买人以实地看样为准,本院不承担任何瑕疵责任!
1、(略):海国用(2016)第60007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司法鉴定委托书、《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略)01等72套,本次拍卖以《(略)不动产权调阅单》证载的房屋坐落为准。
2、截至价值时点,该标的处于登记备案状态,未办理产权登记。若价值时点后,该标的被处置,办理相关手续时,应以相关单位:(略)
二、竞买人条件: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标的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五、拍卖方式:(略)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缴纳的所有税费(含土地出让金及收益金等)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其应缴纳的部分,若无明确条款规定的应由买受人全部承担。(若拍卖成交,原产权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过户后请在七个工作日之内,持票据到本院办理退费,逾期未办理退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标的欠缴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暖、气)等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前期请自行查证、自行了解、自行承担)。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在拍卖前至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税务部门详细咨询不动产过户手续及税费收取情况。拍卖标的成交后,买受人的户口迁入、原产权人的户口迁出等问题,由竞买人自行查证处理。
八、与本财产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9月19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略)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于2024年10月1日前缴纳至(略)(略)020249);2、(略)上付款方式:(略)
十、依照《(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略)拍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略)信息。
十一、(略)(略)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并出具了授权委托手续,本次拍卖期间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对于公告写明的拍辅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略)人民法院咨询人:罗法官(略)
拍卖咨询:(略)
咨询电话:张女士(略)


(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四日
(略)(商业房),共计24套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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