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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州南联沈阳分公司垃圾清运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 - 沈阳 发布日期:2024-09-05
所属地区:辽宁 - 沈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询价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0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以下简称“采购人:(略)
1、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略)
1.2(略):CZ(略)
1.3项目类别:【服务类】。
1.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1.5.(略)的垃圾清运工作。本项目预算金额约人民币5万元(含税)/4个月,中选供应商1家。本项目为包干项目预算即为该项目的限价,如有超过取消竞价资格。
(略)
采购内容
单位:(略)
预计采购数量
含税单价限价(单位:(略)
服务要求
1
垃圾清运

458.71
109
1.(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在(略)内所产生的垃圾,清理服务整齐有序,环境卫生管理统一。
2.垃圾处理须遵守(略)垃圾处理有关规定,垃圾运送按(略)生活垃圾处理的有关规定把垃圾运送至政府指定的垃圾焚烧或者掩埋场地或进行无害化处理,且保证在特殊时期(包括疫情、重大事件等),严格按照(略)政府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采取相应的垃圾处理措施,须提供垃圾流向及处理证明文件等,并做好每日垃圾处理台账登记,(略)报备。
3.垃圾运输车辆要求:具有合法的车辆行驶证;使用标准密封式的垃圾清运车,要求车厢上盖密封(有条件应当采用全密闭自动卸载车辆),运输车辆具有防臭味扩散、防遗撒、防渗滤液滴漏功能;车辆须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和视频监控设备。
4.服务期内,每天最少须对垃圾在两次的规定时间内及时清理、清运,保质保量完成采购人:(略)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最高单价限价金额和最高总价限价金额,是用户单位:(略)
1.6【交货/服务】地点:(略)
(略)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略)
【服务】时间
1
垃圾清运
(略)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4个月
1.7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4个月,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略)或采购人:(略)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2.2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2.(略),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略)
2.4与采购人:(略)
2.5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价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6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7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略)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略)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略)
2.8供应商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或2022年8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任一天)(略)的完整验证截图)。
2.9垃圾压缩车需装配GPS智能模块,开放终端给采购人:(略)
2.10供应商需具备该采购项下废弃物料清运的有效合法资质,提供有效的相关许可证或政府部门批准书等(不仅限于《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并盖公章)。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价(采购)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报价无效;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略)
3、询价文件的获取:(略)
3.1获取:(略)
3.2询价文件获取:(略)
详见https://(略).htm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13点30分,(略)递交响应文件。
4.2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略)
5、联系方式:(略)
采购人:(略)
地址:(略)
邮编:110000
联系人:(略)
EMAIL:(略)@csair.com
6、澄清、异议、(略)
6.1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略)
6.2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略)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6.3如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或系统提交):(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6.4(略)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略)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略)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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