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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产业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惠州 发布日期:2024-09-05
所属地区:广东 - 惠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邀请招标
更新时间:2024/09/0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概况
(略)的委托,(略)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略)
一、项目概述
1.名称:(略)
采购项目名称:(略)
(略):HMD2024-39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9000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略)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900000.00元
(略)品目名称:(略)
1-1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900000.00否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与调试。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公司投标,(略)的授权书,(略)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略)授权的,(略)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者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略)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等。
(2)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项目属性:货物类。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略)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略)((略).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略).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略)
(3)供应商若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供应商若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注:若所投产品并非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上述要求材料。
三、获取:(略)
接受邀请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13日每天(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略)(详细地址:(略)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略)
截止时间:2024年9月18日10时00分(2024年9月18日9时30分开始受理响应文件)(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开启
时间:2024年9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受邀供应商获取:(略)
1.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公章的原件)(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略)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的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的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原件)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设立不满三年的从设立之日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的原件)。
6.(略)投标:(略)作为投标人的,(略)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唯一的授权书。(略)授权的,(略)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7.已获取:(略)
备注:本项目采用“邮售”方式:(略)
八、已邀请正式供应商:3家。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采购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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