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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县殡仪馆食堂、客房、小超市整体五年租赁经营权拍卖公告”

所属地区:浙江 - 温州 发布日期:2024-05-17
所属地区:浙江 - 温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殡仪馆食堂、客房、(略)整体五年租赁经营权拍卖公告【信息时间:(略)
【信息来源:土地产权交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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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wccq-(略)0020)
受委托,定于2024年5月31日下午2时,(略)开标室(如人数超出会场限定人数,拍卖会场另行通知),公开拍卖以下标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及起拍价:(略)殡仪馆(坐落于(略)峃口村柳山自然村)食堂、客房、(略)整体五年租赁经营权,总面积2015平方米,首年租金起拍价:22.76万元,前三年租金无递增,后两年租金均在第三年的基础上递增5%。
(略)网站查看(网址:https://ggzyjy-(略).cn/col/col(略)/index.html→“产权交易”栏目)
二、竞买对象: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展示时间及地点:(略)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事项:
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5月31日上午11时止。
有意竞买者,自然人凭本人身份证;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凭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略)(略))报名。如委托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竞买保证金缴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上午11时,(略)账户为准。
五、保证金及缴入账户:竞买保证金为5万元。户名:(略),账号:(略)1378,开户银行:(略)营业部。
六、拍卖方式:(略)
电话:(略)(略)(略)
(略)民政局
(略)
(略)
2024年5月17日
拍卖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共(略)民政局党组会议纪要,(略)(略)民政局委托对(略)殡仪馆(坐落于(略)峃口村柳山自然村)食堂、客房、(略)整体五年租赁经营权进行公开拍卖。
一、出租方:(略)民政局
二、拍卖标的基本情况:(略)殡仪馆(坐落于(略)峃口村柳山自然村)食堂、客房、(略)整体五年租赁经营权,总面积2015平方米,首年租金起拍价:22.76万元,前三年租金无递增,后两年租金均在第三年的基础上递增5%。
三、本次拍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四、拍卖方式:(略)
五、申请和资格审查:
(一)拍卖文件取得:
竞买人可于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5月31日上午11时,(略)获取:(略)
1、拍卖公告
2、拍卖须知
3、产权交易报名表(样本)
4、竞买协议书(样本)
5、拍卖成交确认书(样本)
6、房屋租赁合同书(样本)
(二)登记报名:
竞买人可自行先赴现场查验、踏勘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竞买保证金后,持相关证件及材料于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5月31日上午11时,(略)办理登记报名手续。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和竞买人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31日上午11时。
竞买人应提交以下资料报名:
(1)自然人须提交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及非法人组织须携带单位:(略)
(3)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或参加竞买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略)开具的竞买保证金交纳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5)拍卖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资格审查:
经审查通过后,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交纳竞买保证金等相关手续,方能取得竞买资格。
(四)拍卖会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下午2时,(略)开标室(如人数超出会场限定人数,拍卖会场另行通知)。竞买人应按时参加拍卖会,须在规定时间前入场。竞买人不按时参加的作自动放弃论。
六、拍卖程序:
(一)拍卖会程序:
1、主持人宣布拍卖会开始;
2、拍卖师、记录员就位;
3、拍卖师宣布竞买人到场情况;
4、拍卖师介绍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5、拍卖师宣布拍卖标的起拍价、增价规则和增价幅度,并明确提示是否设有保留价。在拍卖过程中,拍卖师可根据现场情况调整增价幅度;
6、拍卖师报出起拍价,宣布竞价开始;
7、竞买人举牌应价或者口头报价;
8、拍卖师确认该竞买人应价或者口头报价后继续竞价;
9、拍卖师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或报价而没有人再应价或出价,且该价格不低于底价的,拍卖师落槌表示拍卖成交,并宣布最高应价者为买受人。
10、最高应价或报价低于底价的,拍卖师宣布拍卖终止。
(二)竞价规则:
1、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略)
2、竞买人以举牌方式:(略)
七、租赁事项说明:
1、租赁期限:五年,合同一年一签。如出租方对承租方上一年的服务质量满意,则续签下一年的合同。
2、租金支付方式:(略)
3、履约保证金5万元,租赁合同期满后,在承租方不存在赔偿责任的情况下,15天内无息退还,如遇承租方在租赁中有赔偿责任和中途未经出租方同意而终止合同、不履行经营业务的,要予以赔偿,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略)房一幢及现有设备,总面积2015平方米,(略)为食堂餐厅厨房;(略)为客房(16间);另外(略)一间。
5、食堂,客房、(略)内除出租方现有设备外,其它设备、装修及所需用品均由承租方自行采购,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水、电、燃料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自行安装水总表电总表等,便于计算所产生的费用。
7、承租方负责办理与食堂、客房、(略)经营业务的相关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消防部门的专用证件,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以及人员健康证等所有证件,所需办理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8、承租方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自负盈亏。
9、合同期内租赁项目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卫生由承租方负责。如因承租方责任发生火灾、安全食物中毒等事故,或者违反(略)丧葬礼俗相关规定,则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有损失由承租方承担,若触犯法律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10、出租方对食堂、客房、(略)的卫生、质量、价格、服务态度方面拥有检查、监督的权力,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出租方管理。
11、承租方须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对于能发生的各种卫生问题及处置方法负责。食品的卫生质量按《全国救灾防疫预案》的规定,不用来源不明的原料,不销售来源不明的食品,不超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12、承租方须服从(略)操办丧事的规定:丧事酒席总数不超过10桌,不使用高档菜品,不设冷盘,菜品数量不超过14个。客房每天每间收费不超100元(以物价部门定价为准)。
13、承租方应保持环境设施的消毒清洁,保待室内空气流通,严防各种污染,对各种餐具、炊具、食品容器等按规定进行洗涮消毒,确保清洁卫生,消毒设施和流程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要求;厨房所有工作间应保持清洁卫生,厨房用具应及时清洗、消毒,严格做到生熟分开。为每位就餐者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独立餐具,包括:餐盘、餐碗、筷子、汤勺、纸巾等。客房要清洁卫生,被褥每天一换,及时清扫(略)域。
14、承租方须每日对整个食堂、客房、(略)清洁出来的垃圾用袋装收集,运输到规定地点:(略)
15、从事餐饮业服务的所有人须持有健康证,工作室须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售菜人员、备餐人员、冷拼人员还需准备清洁的手套、口罩)。客房部工作人员和(略)销售员,要穿统一的工作服。
16、承租方在拍卖成交后,在30日历天完成食堂、客房、(略)的装修,超过30日历天的,每延误1天处以500元的违约金,超过45日历天的,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部的履约保证金,出租方不于支付承租方所装修的费用,承租方不得对已装修部分进行拆除,承租方将无条件退出。
17、承租方在合同期年限到期后,须无条件退场并注销相关证件。
18、租赁双方的所有权利、义务、责任、交付使用及其他具体事项等参照《租赁合同》(样本)。合同的具体内容以买受人与出租方签订的为准,拍卖人对买受人与委托人出现的以上合同的纠纷概不干涉,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成交手续办理:
1、买受人应于2024年6月7日前向(略)财政非税专户(由(略)民政局开具电子缴款通知书)缴纳首年租金,其竞买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略)无息退还。于2024年6月7日前向(略)民政局缴纳5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并与(略)民政局签订《租赁合同》、办理移交手续,租期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略)民政局将标的物按移交时的现场现状交付买受人使用。
2、(略)支付5年租金总额3%拍卖佣金。
九、注意事项:
(一)标的物是以现行条件下的现状进行拍卖。对拍卖的标的物品质(包括但不限于外观、质量、结构、装修等)不作担保,也不承担瑕疵的担保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故竞买人应仔细审阅拍卖文件,并自行分析投资风险,全面考察和了解,查看、核实相关拍卖标的的资料,并愿意承担投资风险和责任。
(二)竞买人在报名参加拍卖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
(三)竞买人在签订本须知前已充分了解标的物的面积、位置、现状、瑕疵、以及配套设施等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租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拟承租物状况的情况而导致的索赔申请均不被拍卖人及委托人接受。有关标的的用途等其他相关情况,敬请竞买人自行向主管部门了解核实,一旦出价参与拍卖,即视为对标的状况及价格的认可。
(四)竞买人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缴纳竞买保证金及办理相关手续,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任何忽视或误解拟承租物状况的情况而导致的索赔申请均不被拍卖人及委托人接受。有关标的的用途等其他相关情况,敬请竞买人自行向主管部门了解核实,一旦出价参与拍卖,即视为对标的状况及价格的认可。成为买受人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五)竞买人一经举牌应价,不得反悔。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
《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改变拍卖结果的,或者买受人放弃买受标的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买受人须在成交当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不按规定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合同及文件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买受人拒绝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合同及文件的,不能对抗拍卖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买受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全额支付拍卖价款的,应视为买受人已经构成实质性违约,并自愿放弃该标的,所交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违约金,买受人无权要求返还,并愿承担因违约而产生的其它法律责任。
(六)其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持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和竞买单位:(略)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略)应当在拍卖会前终止拍卖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拍卖公正性的;
3、应当依法终止拍卖活动的其他情形。
(八)一经发现有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骗取竞买资格的,取消其买受人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该竞买人承担。
(九)竞买人必须遵守会场秩序,不得妨碍、干涉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阻碍主持人进行的正常工作,更不准进行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有上述行为者,将取消其竞买资格,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本次拍卖标的如因法定事由在拍卖开始前撤回委托的,(略)无息退还竞买人的保证金,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十一)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略)民政局。
(略)民政局
2024年5月17日
我方已仔细阅读以上《拍卖须知》,对所列条款内容已完全知悉,词语含义也已清晰理解,并同意遵照执行。

竞买人签章:
日期:202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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