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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美村房产及场地出租公示

所属地区:广东 - 汕头 发布日期:2024-09-05
所属地区:广东 - 汕头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租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0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凤美村房产及场地出租公示

为加强村集体房产出租管理,维护村集体利益和提高集体收入,经凤美村两委会议研究,决定对到期的村原学校及场地和原学校外围教室二间、原老食堂房产、原幼儿园房产场地(4宗)到期后重新招标出租,根据《(略)(略)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办法》和《(略)(略)涉农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办法》的有关规定,(略)对相关租金价格进行评估,并制订了以下出租方案:
一、村原学校及场地、学校外围教室二间、原老食堂、原老幼儿园房产场地出租:
1、租期:租期五年。
2、出租面积:原学校及场地面积834.5平方米;原学校外围教室二间建筑及门口面积117.6平方米;原老食堂面积76.57平方米;原老幼儿园240平方米。
3、出租用途:工业厂房。
4、报名方式:(略)
5、投标方式:(略)
6、租金价格:(略)估出原学校及场地面积834.5平方米,每月每方5元,年租金(略)(即834.5方五年租金(略));原学校外围教室二间及门口建筑面积117.6平方米,每月每方6.5元,合计年租金9172.8元(即117.6方五年租金(略));原老食堂面积76.57平方米,每月每方5.5元,年租金5053.68元(即76.57方五年租金25268.1元),原老幼儿园240平方米,每月每方5.5元,年租金(略)(即240方五年租金(略),)以评估租金做为底价竞标。
二、中标人应签署确认书,办理“三资”交易手续。中标人应于十个工作日内与经联社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失效,视为恶意竞标导致流标的不诚信投标行为,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村经联社所有出租投标项目。村经联社将重新制订投标方案,择日重新招标。
三、缴款方式:(略)
四、公示时间: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11日。
五、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至13日止。
六、开标竞投时间:2024年9月19日上午10点。
七、租赁期满,村经联社将收回该房产及场地,合同终止,重新制订方案。
八、其他事项:
1、每本户口本只能竞投一份。
2、中标人必须按政府职能部门的有关规定使用厂房,中标人不得私自改建、新建,如有违反,经联社将中止合同,收回土地,并做好消防设施配套建设。
3、中标人在租赁期间,涉及土地的租赁、使用、经营、环保、消防设施维护建设等及相关的税费均由中标人负责。
4、开标地点:(略)
5、未中标者己缴交竞投保证金开标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归还。
九、本方案由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由村委会制订具体实施方法。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总支委员会、村委会、联同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
龙华街道凤美经济联合社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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