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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山西省大同市大西街公园一号5号楼3单元3303号房产(变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山西 - 大同 发布日期:2024-09-05
所属地区:山西 - 大同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0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山东省(略)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9月22日10时起60日期间内(竞价周期及延时的除外)(略)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山东省(略)中级人民法院,(略)址:(略)——参见全国法院页https://(略)_list.htm),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略)名下位(略)房产。(面积:112.74㎡,具体情况请见评估报告)
评估价:(略),变卖价:(略),保证金:6.8万元,增价幅度:(略)
特别提示:1.本次变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后续使用过程中,如产生争议,请自行协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竞买者请自行去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2.竞买人自行询问并遵守当地限购限贷政策。房产未办理房产证,买受人自行办理房产登记过户事宜,自行承担交易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安全责任及可能出现的其他风险。水电气暖是否开通、能否供用等情况,竞买人应自行到现场了解。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物业管理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所涉及的买卖双方需缴纳的以及可能需补缴的税、费、土地出让金由各方依法负担,具体税费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略)
二、变卖方式:(略)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变卖期的开始时间为2024年9月22日10时。如有竞买人在60天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竞买人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并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和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变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
4、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五、本次变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竞买者请自行去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交易事宜,自行承担交易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安全责任及可能出现的其他风险。水电气暖是否开通、能否供用等情况,竞买人应自行到现场了解。所涉及的买卖双方需缴纳的以及可能需补缴的税、费、土地出让金依照法律规定,相应主体各自承担,具体税费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略)
六、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成交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七日内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略)冻结竞买人缴纳的变卖价全款,变卖结束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冻结的变卖价全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成交后7日内缴纳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山东省(略)(略)(略)18527]。变卖未成交的,(略)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关于变卖中悔拍的特别提示:
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全款中扣留本次变卖标的所确定的保证金。扣留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竞买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十一、变卖成交的,依照《(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略)将生成相应《(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略)等信息;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相关财产按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依法处置。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司法辅助机构:(略)
法院咨询电话:(略)
举报监督电话:(略)3
淘宝技术咨询:(略)
联系地址:(略)
(略)址:(略)
此公告在“(略)”上发布。
山东省(略)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五日
山西省(略)房产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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