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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019G95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1#-7#住宅楼、8#商业配套、P1#、P2#变配电房及地下车库(含人防)工程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发布日期:2024-09-05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采购信息
更新时间:2024/09/0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编号:AJN(略)SG
中华人民共和国




1.招标条件
(略)建设项目NO.2019G95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略):江宁审批投备[2020]313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略)受招标人:(略)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略)
2.2工程地点:(略)
2.3工程类型:特大型工程
2.4建设内容:施工类-房屋建(略)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类-房屋建(略)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建筑工程-电梯安装工程;施工类-房屋建(略)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消防工程;施工类-房屋建(略)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其他工程;施工类-房屋建(略)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施工类-房屋建(略)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类-房屋建(略)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类-房屋建(略)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施工类-房屋建(略)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幕墙工程;施工类-房屋建(略)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
2.5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2.6工期要求:600天
2.7工程合同估算价:23540.0万元
2.8招标内容:施工类-房屋建(略)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类-房屋建(略)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建筑工程-电梯安装工程;施工类-房屋建(略)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消防工程;施工类-房屋建(略)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其他工程;施工类-房屋建(略)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施工类-房屋建(略)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类-房屋建(略)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类-房屋建(略)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施工类-房屋建(略)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幕墙工程;施工类-房屋建(略)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
2.9单位:(略)
2.10工程规模:建筑面积:15269m2;基坑深度:5.65m;空调制冷量:0冷吨;装饰工程面积:2599.49m2;层数:12m;高度:34.85m;台数:13台;建筑面积:44909.03m2;建筑物层数:11层;其中地上层数:11层;其中地下层数:1层;建筑物高度:34.85m;其中地下室面积:15046.33m2;重量:0吨;幢数:10幢;造价:23540万元;钢结构跨度:0m;单体最大建筑面积:6869.2m2;建筑面积:15046.33m2;根数:1016根;桩形:钻孔灌注桩;桩长:18m;土石方量:101281.51m3;幕墙面积:11143.96m2;幕墙高度:6m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3.2项目经理:(略)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略)网站(http://(略))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平台和工具使用费按照公示标准执行
4.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略):00

5.资格审查办法
5.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略)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略)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

5.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自2019年9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仓库、物流仓储)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略)

6.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二阶段
1、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开标时由招标人:(略)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略)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
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略)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76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略)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7.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方案
8.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施工组织设计16分。
8、业绩分
业绩:2分。
9、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6分使用(略)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网((略).cn/njweb)、(略)网((略).cn/)(略)(略).cn/jszb/)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路阳光”(略),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略)
8.5、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集中清理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通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3]91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略)
8.6、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8.7、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略)
8.8、评标方法中类似业绩2分:投标人类似业绩:自2019年9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仓库、物流仓储)施工业绩得2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略)
8.9、采用两阶段评审: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文件开标评标。首先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含施工组织设计、业绩分和信用评分,满分24分)进行评审。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超过(含)12个的,取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排名在前9名的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为9-11个的,取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排名在前7名的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为5-8个的,取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排名在前5名的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为5个以下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审;若商务技术文件得分相同时,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如果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也相等,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得票多者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第二阶段:报价文件开评标。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投标人第一阶段的评标得分带入第二阶段评标计分。投标人两阶段所得总分,为该单位:(略)
8.10、本项目为“e路阳光”(略)(升级版)试点项目,各投标人需注意以下事项:(1)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互联互通驱动。下载地址:(略)
8.11、为避免投标单位:(略)
8.12、技术支持联系方式:(略)
8.13、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略)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14、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略))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略)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8.15、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4年02月-2024年07月)(略)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略)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投标人须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8.16、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略)
代理机构:(略)
(略)
地址:(略)
(略)
地址:(略)
(略)
邮编:
211100
邮编:
211100
联系人:(略)
刘媛
联系人:(略)
戴海云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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