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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沥镇典型镇建设项目—横沥镇圩镇客厅、美丽示范主街、房屋外立面提升样板工程、横沥镇典型村建设项目—冯马三村精致水乡文旅工程检测征集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发布日期:2024-09-06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征集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0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一、征集条件
横沥镇典型镇建设项目—横沥镇圩镇客厅、美丽示范主街、房屋外立面提升样板工程;横沥镇典型村建设项目—冯马三村精致水乡文旅工程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略)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征集人(略)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征集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检测进行公开征集。
二、项目概况与征集范围
2.1征集项目概况
(略)征集项目名称:(略)
(略)项目代码:/
(略)项目建设地点:(略)
(略)项目建设规模:
(1)横沥镇典型镇建设项目—横沥镇圩镇客厅、美丽示范主街、房屋外立面提升样板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横沥文化广场改造、(略)沿线及房屋外立面进行风貌整治,包括:1.横沥文化广场及其建筑物进行升级改造,包括建筑外墙格栅装饰,外墙瓷砖清洗,特色门廊,门前广场及配套设施提升等。2.美丽示范主街—(略)通过景观整治、建筑提升等方面打造成美丽示范主街,建设内容包括前进中桥景观提升,门户景观提升,(略)立柱标识、增加装饰花箱,(略)灯等。3.房屋外立面提升样板—(略)民房进行房屋外立面改造,结合横沥沙田水乡风貌特色,统一屋檐、屋顶、外墙三要素,精细化提升沿街建筑外立面,建设内容包括统一雨棚、空调格栅、店招等。
(2)横沥镇典型村建设项目—冯马三村精致水乡文旅工程包括:1.冯马三村一涌河涌沿线长度约2KM进行风貌整治,包括河涌生态整治,重点以水环境、水生植物、(略),以及岸线形式方面开展治理,形成自然+人工岸线丰富村域生态环境。2.建设一涌滨水公园,利用已征拆河涌岸线,长度约1KM,结合河涌塑造河涌滨水公园,并配套停车场及经营性服务设施。3.村域公共服务设施及周边环境提升,对冯马舞台广场及周边风貌提升、对村域建筑风貌和公共空间整治提升,新建停车场项目等。4.基础设施“亮丽”整饰,修复村内基础设施包括木制地面、护栏、景观灯等已破损基础设施,以及翻新大戏台、连心桥、文化公园等场所。
2.2征集范围:
(略)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略)征集内容:按招标人:(略)
(略)服务期限
检测服务期:自本项目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所有检测服务项目完成,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及验收工作要求。
(略)最高限价:人民币71.666813万元(其中横沥镇典型村建设项目—冯马三村精致水乡文旅工程检测费用暂定:29.037254万元,横沥镇典型镇建设项目--横沥镇圩镇客厅、房屋外立面提升样板工程、横沥镇典型镇建设项目-美丽示范主街工程检测费暂定:42.629559万元)。
注:应征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三、应征人资格要求
3.1应征人参加应征的意思表达清楚,应征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应征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应征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地基基础工程、市政工程材料、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道路工程)。
注:旧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执行;新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执行。
3.4投标人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附表的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略)
3.5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5关于联合体应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征。
3.6应征人已出具按征集文件第六章所附格式的内容签署盖章的《应征人声明》。
四、征集文件的获取:(略)
4.1凡有意参加应征者,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于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10日(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至11:30,14:00至16:00(北京时间)(略)(详细地址:(略)
4.2购买征集文件须提供资料(一式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略)
4.3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应征登记及购买征集文件的应征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应征。
4.4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方式:(略)
五、递交应征文件、应征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5.1递交应征文件时间:2024年9月13日9时00分至9时30分,递交地点:(略)
5.2应征截止时间:2024年9月13日9时30分
5.3开标时间:2024年9月13日9时30分,地点:(略)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略)
5.5应征文件全部采用纸质版本,应征人按征集文件要求提交应征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6.1征集公告发布时间:从2024年9月6日00时00分至2024年9月10日18时00分。
6.2本公告(略)(略)站(网址:(略).cn)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略)(略)站(网址:(略).cn)发布。
七、联系方式:(略)
征集人:(略)人民政府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征集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征集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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