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1号]
(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公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4/9/6阅读次数:】【字号:大中小】【我要打印】
(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公告
(2024年第1号)
(略)
(略)
用地位置
用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用途
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投标保证金(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出让年限
用地性质
容积率
建筑面积(平方米)
A
大庄(2024)-6号
城关街道建设大街南侧、
(略)东侧
26530.30
城镇住宅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
1<R≤2.54
约67348
1428
住宅用地
70年,配套商服用地40年
B
大庄(2024)-7号
城关街道建设大街南侧、
(略)东侧
地块B:62012.9
地块B:城镇住宅
用地
地块B:城镇住宅用地
地块B:1<R≤2.14
地块B:约132930
2716
住宅用地70年,配套商服用地40年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招标方式:
(略)
一、宗地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投标(法律、法规及《招标出让文件》限制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按照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出让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条件最佳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四、申请人可于2024年9月9日9时至2024年9月25日16时,
(略)(地址:
(略)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的有关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出让文件》,并以《招标出让文件》为准。
五、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后,
(略)提交投标书面申请及有关材料,接受投标资格审查。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进行投标。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9日10时,逾期不再受理。
(略)五楼交易厅(地址:
(略)
七、招标活动结束后,中标人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
(略)房地产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规定,及时办理不动产记等相关手续。
联系人:
(略)
(略)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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