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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燕郊分行“2024年业务用车维保服务”项目公开邀请公告

所属地区:河北 - 廊坊 发布日期:2024-09-06
所属地区:河北 - 廊坊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邀请招标
更新时间:2024/09/0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燕郊分行就2024年业务用车维保服务项目进行采购。
一、项目名称:(略)
(略)燕郊分行2024年业务用车维保服务项目
二、(略)
BOCYJ-ZH-(略)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拟采购一家具备车辆维修资质的供应商,对燕郊分行辖内所有业务用车提供维修保养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邀请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书。
响应缺漏项处理: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授予合同供应商数量:1家。
项目预算金额:216102.39元,按照实际发生的维保内容、数量及对应单价据实结算。
服务期:1年
(二)采购流程:
采购方式:(略)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我行要求。
3.供应商具有为我行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资质。
4.供应商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有至少一个汽车维修服务项目合作案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对供应商所报业绩案例内容的要求如下:供应商须如实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或最终用户盖章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如为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复印件,还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项下的最终用户盖章的订单复印件,或同时提供最终用户订货电子页面截图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中一般应包含合同或协议标的物、服务名称:(略)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略)
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略)
3.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项目分包: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略)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略)
6.截至采购邀请函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略)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同时参与本项目。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略)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略)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略)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略)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略)
五、采购邀请文件的领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略)
时间:2024年9月9日起至2024年9月13日止,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领取方式:(略)
邮件附件须有以下附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证照正本和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代表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近3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有至少一个汽车维修服务项目合作案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资质证书
5、满足本邀请公告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领取:领取文件免费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略))、(略)((略))上进行发布。
七、应答文件的递交:
应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9月19日14:00整。早于开始时间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9月19日14:30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本项目不接受邮寄形式递交的应答文件。应答文件须密封后于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点:(略)
递交应答文件地点:(略)
谈判时间地点:(略)
八、监督举报方式:(略)
供应商与采购人:(略)
举报电话:(略)
举报邮箱:(略)
信函地址:(略)
九、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采购人:(略)
十、联系方式:(略)
地址:(略)
邮编:065201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函件:(略)@bank-of-ch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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