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招标专区
项目专区
数据市场
营销分析
增值服务
企业服务

河北沧州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公租房年度复审工作的通告

所属地区:河北 - 沧州 发布日期:2024-09-06
所属地区:河北 - 沧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0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河北沧州经济(略)建设局关于开展公租房年度复审工作的通告发布日期:(略)来源:区住建局
公租(略)各租户:
为进一步发挥公租房保障性作用,根据相关规定,现开展公租房年度复审工作(2024年9月份到期的租户),现将具体要求通告如下:
一、复审资料
(一)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原件备查;
2.承诺书(附件1)、授权书(附件2)、担保书(附件3);
3.未婚者须填写(附件4)个人未婚单身承诺书;已婚或离异者须提供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及生效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丧偶的,应提供死亡证明。
4.收入证明(复审之日前1年)、车辆查询证明;
5.工商注册资本证明;
6.单位:(略)
7.家庭所有成员2024年9月9日后的无房证明(沧县及(略))。
8.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提供的资料。
(二)原住房困难户需提供以下资料:
1.属于民政部门认定(略)低保家庭或低保边缘家庭的,应提供上述(略)条材料,还需提供低保家庭或低保边缘家庭证明。
2.不属于民政部门认定(略)低保家庭或低保边缘家庭的,需参照第(一)项规定的资料提供(不含第6条)。
二、复审时间
2024年9月9日—2024年9月13日。
三、复审地点:(略)
(略)521室((略)交叉口)
四、复审程序
(一)提交复审资料齐全且符合复审条件者,到中国银行(略)支行缴纳房租,并将缴款凭证交回,签订租赁合同,(略)缴纳物业费。
缴费银行:中国银行(略)支行
(略):(略)7
(略)名称:(略)
(二)复审不合格或未缴纳房租及物业费者,根据公租房管理相关规定做退租处理。
五、注意事项
(一)复审人员应按所需提交资料顺序汇总装订后统一装入档案袋(散页资料不收),并在档案袋封面标注好姓名、单位:(略)
(二)缴费时请务必将承租人姓名、(略)、款项用途填写清楚。
(三)车辆查询证明需本人持身份证到车管所开具。
(四)(略)开具。((略)与求是南大道交叉口)
(五)签订租赁合同时需携带原合同。
特此通告。
附件:1.申请公租房保障个人诚信承诺书
2.申请公租房保障家庭信息查询授权书
3.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担保书
4.个人未婚单身承诺书
(咨询电话:(略))
河北沧州经济(略)建设局
2024年9月6日
[打印页面|关闭页面]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