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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市水利局喀什地区喀什市城北供水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及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新疆 - 喀什 发布日期:2024-09-06
所属地区:新疆 - 喀什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公开招标
更新时间:2024/09/0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概况喀(略)获取:(略)
(略):YXYC-CG-2024-22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10740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740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供水工程新建最高日供水量7.91万m³净水厂1座、165万m³沉沙池1座、输配水干支管约69km、改扩建城北供水厂等,主要为(略))的规定,从河道取水价格拟定为2015年(略)农业灌溉完全成本价0.(略)/m³的5倍进行水权交易,交易价格0.(略)/m³(0.(略)/m³×5=0.(略)/m³,现行交易标准,如有调整按最新标准执行),由特许经营者向(略)水利局缴纳;缴纳水资源费为0.2元/m³,由特许经营者向国库缴纳。
2)污水处理工程新建1座中亚南(略)污水处理厂,污水日处理规模为5万m³,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一级A标准。污水处理工程根据《(略)城市供排水价格收费标准》执行。
水价及污水处理费全部由特许经营者自行收取。本项目参与方式:(略)
特许经营期限:30年,其中建设期为22个月(包含在经营期限中);
项目运作方式:(略)
合同履行期限:特许经营期限:30年,其中建设期为22个月(包含在经营期限中)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建设、运营等,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施工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拟投入项目经理:(略)
三、获取:(略)
时间:2024年09月06日至2024年09月26日,每天上午10:30至14: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7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7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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