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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6年度交通设施巡查维护服务框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 - 沈阳 发布日期:2024-09-06
所属地区:辽宁 - 沈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0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年度交通设施巡查维护服务框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略):LNJJ-01-ZB-(略))
项目所(略):辽宁省,(略)
一、招标条件
(略)年度交通设施巡查维护服务框架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略)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略)灯、高点监控、违停抓拍、测速抓拍、闯红灯抓拍、(略)等交通设施巡查、值守、维修、升级、供电、联网、传输等。并代缴电费及交通设施公众责任险并以实际发生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略)年度交通设施巡查维护服务框架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2026年度交通设施巡查维护服务框架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投标人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5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6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7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8投标人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3.9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采购活动时,可委托他人参加,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投标人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人为满足以上条件,提供虚假证书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已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宁
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获取:(略)
获取:(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7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ZB-(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略)年度交通设施巡查维护服务框架采购项目。
2.2招标内容
(略)招标范围及规模:(略)灯、高点监控、违停抓拍、测速抓拍、闯红灯抓拍、(略)等交通设施巡查、值守、维修、升级、供电、联网、传输等。并代缴电费及交通设施公众责任险并以实际发生为准。
设计未列出条目,经甲方同意后实施,所产生费用经甲方审定后进行结算。未在(略)为准。主要设备参数及结构图仅作为参考依据,不作为采购和维修的唯一标准。设备材料选型必须是合格的主流设备材料并满足使用单位:(略)
业务
求。
(略)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略)服务地点:(略)
(略)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和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质量要求。
2.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投标人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5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6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7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8投标人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3.9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采购活动时,可委托他人参加,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投标人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人为满足以上条件,提供虚假证书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已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5.1招标文件获取:(略)
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招标文件获取:(略)
5.3招标文件获取:(略)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27日9时30分,地点:(略)
6.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略)
6.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略)
(略)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略)
(略)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略)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略)(网址:(略))上发布。
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3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地址:(略)
项目负责人:于庭(略)
电子邮件:(略)@163.com
开户行:(略)(略)支行
开户名:(略)(略)(略)(略)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略)

2)
2024年9月6日
八、监督部门
(略)
九、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8016
电子邮件:(略)@aliyun.com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子邮件:
(略)(略)@163.com
招标人:(略)
业务专用章
招标人:(略)
(2)
(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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