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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质生产力集聚区建设实施意见》研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发布日期:2024-09-06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9/0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概况:《新质生产力(略)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1.1(略):GM(略)91.2项目名称:(略)
1.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
1.7行业划分:服务业1.8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或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①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②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采购人:(略)
2.4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单位:(略)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略)
(2)(略)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获取:(略)
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略)
(4)(略)站首页“(略)”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略)技术支持联系方式:(略)
3.4纸质磋商文件服务费每套1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4.1截止时间:2024年9月1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4.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略)
准。(略)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开启5.1时间:2024年9月1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5.2地点:(略)
七、其他补充事宜7.1本项目在e(略)(略)(略)网站发布公告。
7.2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略)
7.3勘察现场或答疑:无7.4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略)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略)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略)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8.1采购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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